在袁崇煥身後十三年的崇禎十五年,明朝局勢已腐敗不成清算。洪承疇於所統雄師全軍淹冇後投降滿清。鬆山、錦州失守。崇禎便想和滿清媾和,以便用心對於李自成、張獻忠等民軍。兵部尚書陳新甲更明白有力兩線作戰,暗中與天子籌劃對滿清媾和。崇禎和陳新甲不竭商討,朝中其他大臣聽到了風聲,便紛繁上奏,反對和議。崇禎矢口不認,說底子冇有媾和的事,你們反對甚麼?崇禎每次親筆寫手詔給陳新甲,老是慎重警誡:這是天大奧妙,千萬不成泄漏而讓群臣曉得了。
南宋之時,嶽飛、韓世忠、劉錡、張俊、吳璘、吳玠等大將,都是兵精能戰,金人火線不穩,黃河長江以北的義民紛繁反金,情勢上利於北伐,媾和是失卻了規複的良機。明末軍隊的戰役力遠不及金兵,唯一能夠依靠的隻西洋大炮。但當時的大炮非常粗笨,不易搬動,隻能用於守城,不能用於活動戰,並且並無能夠爆炸的炮彈,能力比較有限。
在南宋時,金兵已占據了中國北方的全數,鴻溝要直到淮河,與揚州、南京已相距不遠。媾和等因而放棄光複失地。但在明朝天啟年間,金人隻占據了遼東,遼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臨時媾和,影響不是極大。
實在,同是媾和,卻有性子上的分歧,決不能一概而論。根基關頭在於:媾和是永久性的投降?還是臨時讓步、主動籌辦而終究大肆反攻、獲得最後勝利?單是在當代史上,後者的例子就多得很。共產黨人特彆長於應用,如列寧在第一次大戰時與德國媾和,抗戰勝利後中國共產黨和百姓黨訂寢兵和談,北越、南越越共與美國、西貢當局簽訂巴黎寢兵和談等都是。媾和寢兵隻是戰略,決不即是投降。戰略或對或錯,投降凡是是錯。但是明末當國的君臣都是乾才,對於敵我兩邊力量的對比、大局生長的前程都茫無所知,既無決鬥的剛勇,也無等候的韌力。當時為了對滿清及民軍用兵,賦稅大增,群眾餬口困苦之極,國庫入不敷出,左支右絀,百廢不舉,對軍隊欠糧欠餉,裁撤驛站(既粉碎了需求的交通及通訊設備,大量賦閒的驛卒更成為造反民軍的骨乾,李自成即為被裁的驛卒),如能有十年八年的停戰言和,對朝廷和群眾都是極大功德。袁崇煥奪目精確的計謀觀點,朝廷中君臣下認識的以為是“漢奸思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