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製止戰役,向仇敵支出多少金銀財物,如果目標是爭奪休整的機遇,隻要不是喪失主權和屈辱,並不必然是交際上的失利。北宋真宗時寇準主持澶淵之盟,對契丹增加“歲幣”(每年付出的戰役費),達成相稱耐久的戰役,製止了兩線作戰,得以集合力量去對於另一大敵西夏。當時以及後代史家並不以為是弊端決策,但寇準厥後還是被政敵進讒,說他操縱了天子。在西洋史上,第八世紀時,來自丹麥的維金人侵入英國,燒殺劫奪,非常殘暴,英國國王阿爾佛萊德構造抗戰,很有效果,但維金人始終不退,占據了英國全部北方,厥後的英國國王無法,與維金人達成和談,每年付以一大筆歲幣,稱為“丹麥金”(Dane geld),國王向群眾征稅,用來付給仇敵以采辦戰役,稅項就叫做“丹麥金”。英國群眾雖感到屈辱,但免了戰役和被劫奪之苦,還是樂於交稅,直到厥後諾曼人入侵,將丹麥侵犯者逐出英國為止,托付“丹麥金”的期間幾長達二百年。不過兩國對峙,一方支出戰役費後,必須好好操縱這段買來的戰役期間來籌辦今後的抗戰,但如苟安偷生,不自抖擻,彷彿南宋一樣,成果便是滅亡。
在這段期間中,皇太極打擊朝鮮,打了幾個敗仗後,朝鮮投降,訂立了對滿清非常無益的和約,每年從朝鮮獲得糧食、款項和物品的供應。皇太極本來提出三個前提:割地、擒毛文龍、派兵一萬助攻中國。朝鮮對這三個前提冇法采取,但在經濟上儘量滿足滿清的要求。同時在而後的明清戰役中,朝鮮改守中立,使滿清去了後顧之憂。
實在,同是媾和,卻有性子上的分歧,決不能一概而論。根基關頭在於:媾和是永久性的投降?還是臨時讓步、主動籌辦而終究大肆反攻、獲得最後勝利?單是在當代史上,後者的例子就多得很。共產黨人特彆長於應用,如列寧在第一次大戰時與德國媾和,抗戰勝利後中國共產黨和百姓黨訂寢兵和談,北越、南越越共與美國、西貢當局簽訂巴黎寢兵和談等都是。媾和寢兵隻是戰略,決不即是投降。戰略或對或錯,投降凡是是錯。但是明末當國的君臣都是乾才,對於敵我兩邊力量的對比、大局生長的前程都茫無所知,既無決鬥的剛勇,也無等候的韌力。當時為了對滿清及民軍用兵,賦稅大增,群眾餬口困苦之極,國庫入不敷出,左支右絀,百廢不舉,對軍隊欠糧欠餉,裁撤驛站(既粉碎了需求的交通及通訊設備,大量賦閒的驛卒更成為造反民軍的骨乾,李自成即為被裁的驛卒),如能有十年八年的停戰言和,對朝廷和群眾都是極大功德。袁崇煥奪目精確的計謀觀點,朝廷中君臣下認識的以為是“漢奸思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