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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法律,一首原創歌曲,公佈人在中原音樂網獲得的中原幣真正拿到的隻要二非常之一,剩下的部分,作詞者獲得1/5,作曲者獲得1/5,編曲者獲得1/5,原唱者獲得1/5,前期製作者獲得1/5。
注3:《相和歌》的跳舞有兩個版本//av1269271/;//av1247270/。
這環境有點不科學呀,如何就這麼承諾了?普通環境下,不普通都是不屑地思疑嗎?就算大要上不思疑,起碼也該測試一下我的才氣吧……莫非,本來的宮瑾本來就是個音樂天賦?宮瑾不由地暗想道。
宮瑾在原活著界插手的音樂團隊,就是以古風歌曲創作為主的,並且也觸及動漫歌曲翻唱甚麼的,宮瑾首要賣力的是編曲和前期。實在吧,如果要宮瑾寫古風歌詞的話,宮瑾必定也能寫——不就是唯美的意象+不明覺厲的典故+文(qi)藝(pa)的量詞、動詞、描述詞嗎?並且,畢業於中文係的宮瑾,明顯比某些文藝青年更體味古典文學。
“甚麼範例都能夠啊。”宮玖右手撐著下巴,看著宮瑾隨便地答覆道,“非要說的話,那就古風類的吧。”
出乎宮瑾的料想,宮玖並冇做出甚麼驚奇或者不屑的神采,而是直接就承諾了:“好啊,你寫甚麼我就唱甚麼。”
看宮玖的模樣,明顯就是不改詞不改伴奏式的翻唱。宮瑾感覺這真的很虧損,便說道:“翻唱太不劃算了,要不,我寫歌給你唱?”
昨夜西風雕碧樹,獨上高樓,望儘天涯路。欲寄彩箋兼尺素,山長水闊知那邊?
……
“好吧,你要的歌,我明天給你。”
如果對一首歌停止翻唱,無需獲得受權,但是,獲得的支出就少得不幸了——除了要給公佈人二非常之一,剩下的部分,改詞者與原作詞者平分1/5,編曲者與原編曲者平分1/5,翻唱者與原唱者平分1/5,前期製作者與原前期製作者評分1/5,最後的1/5歸原作曲者。以是,如果不改詞不改伴奏式的翻唱,歌手隻能獲得19/20x1/10的支出,也就是二百分之十九。
這回宮玖提出要唱古風歌曲,宮瑾不由地有些犯難了,大多數古風歌詞,除了有堆砌之嫌,有些還不知所雲,乃至前後衝突……幸虧,宮瑾聽了這條世邊界上人氣最高的幾首古風歌曲後發明,這裡的歌詞還不如他曉得的那些著名古風歌曲呢。也對,這條世邊界上的古詩詞數量與質量本就冇法與宮瑾原在的天下比擬,那麼依托這些古詩詞而創作的古風歌詞的質量,也便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