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輕若塵埃_第四章 (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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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的狀師團臨時放下物證不說,又開端主張無效條約,來由是――該和談的訂立是為了袒護陳康峪的重婚究竟,屬於以合法形袒護不法目標。對此,王俊又請來證人,提出相反證詞,證明盛玨蓉當時沉痾纏身,又是滬港兩地相隔,隻曉得陳康峪出軌,不曉得其重婚。就如許,法庭辯論的核心變成了陳康峪那些年的私餬口狀況,每年在上海住幾個月,香港幾個月,詳細住地點那裡,又與誰同床,有冇有性乾係,活生生把一場經濟案子變成了朱門恩仇大戲。

如許的和談如果放在一個年入百八十萬的小販子身上彷彿合情公道,婚內出軌,又是重婚,拿出一筆不菲的賠償金來給原配封口,固然丟臉一點,卻也說得通。但放在陳康峪身上,就顯得有些匪夷所思了,如果,隻是說如果,確有那麼一份和談,那麼陳康峪必然冇推測本身厥後會賺多少錢,並且顛末量年的堆集,這筆賠償金又會增加到如何驚人的數字。

胡凱想了想說:“那我去問問張狀師?”

羅曉光卻冇有半分不天然,看到跟在他身後的林凜,就問:“喲,這是誰?”

羅曉光卻很熱忱,起家走過來朝林凜伸出右手,自我先容:“羅曉光。”

“誰?”那一陣,何齊的心機全然不在那場官司上,對這麼個陌生的中文名字天然是冇多少印象的。

“就是阿誰證人,”胡凱解釋,“羅曉光說他有親戚在醫學院,傳聞沈繼剛出庭作證以後不久,就辦了病退,再冇去過黌舍,但熟人都曉得他底子冇病,是籌辦移民。”

他想要的向來就不是那些,想弄清楚的事情也跟他們不一樣。

等上了法庭,何齊這邊的人總感覺事情是很簡樸的:陳康峪四十五歲生日過掉,就在倫敦立有遺言,全程有狀師在場,具名,公證,一樣很多。在那份遺言上,底子冇有陳效的名字。

“剛纔實在是羅曉光先提的阿誰案子。”胡凱這麼對他說。

那段時候,何齊甚麼都想了,就是冇如何想過那場官司,輸或者贏,彷彿都是跟他無關的,反倒是阿Sir比他更急一點。

“你倒還記得她,”羅曉光含笑,“不消叫了,她那小我幾時吃過午餐?”

“我一個朋友的弟弟。”何齊答的含混。

胡凱在那邊不言語,如果不是何家的狀師,那麼就是羅曉光。何齊也懂,卻冇再說甚麼,就算是默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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