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輕若塵埃_第四章 (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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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林凜送到家,何齊下了車,打電話給胡凱,說:“你替我找找阿誰沈繼剛現在住那裡?”

“應當是要上訴的,”胡凱答,“不過那邊跟法院的乾係貌似不普通。”

等上了法庭,何齊這邊的人總感覺事情是很簡樸的:陳康峪四十五歲生日過掉,就在倫敦立有遺言,全程有狀師在場,具名,公證,一樣很多。在那份遺言上,底子冇有陳效的名字。

“我一個朋友的弟弟。”何齊答的含混。

“不過就是一個販子,再不普通又能如何樣?”羅曉光不覺得然,他是有背景的人,天然不把那些走江湖搏出身的放在眼裡。

胡凱在那邊不言語,如果不是何家的狀師,那麼就是羅曉光。何齊也懂,卻冇再說甚麼,就算是默許了。

何氏的狀師團臨時放下物證不說,又開端主張無效條約,來由是――該和談的訂立是為了袒護陳康峪的重婚究竟,屬於以合法形袒護不法目標。對此,王俊又請來證人,提出相反證詞,證明盛玨蓉當時沉痾纏身,又是滬港兩地相隔,隻曉得陳康峪出軌,不曉得其重婚。就如許,法庭辯論的核心變成了陳康峪那些年的私餬口狀況,每年在上海住幾個月,香港幾個月,詳細住地點那裡,又與誰同床,有冇有性乾係,活生生把一場經濟案子變成了朱門恩仇大戲。

羅曉光說的處所是一間會所的茶館,早市已經結束,可貴的平靜,隻要他跟胡凱兩小我。何齊到的時候,兩小我正在談天。

“剛纔實在是羅曉光先提的阿誰案子。”胡凱這麼對他說。

“這個……,這個算不算騷擾證人啊?”胡凱躊躇道。

從會所出來,羅曉光開車走了,何齊叫住胡凱,對他道:“記取你本身是誰,甚麼話能說,甚麼話不能說。”

他想要的向來就不是那些,想弄清楚的事情也跟他們不一樣。

還是胡凱沉不住氣,又道:“你說這背後如果冇甚麼貓膩,他跑甚麼?一個冇甚麼花頭的副傳授,又拿甚麼去移民?……”

“彆……”何齊打斷他,狀師曉得,阿Sir也就曉得了,他不想牽涉那麼多。

“就是阿誰證人,”胡凱解釋,“羅曉光說他有親戚在醫學院,傳聞沈繼剛出庭作證以後不久,就辦了病退,再冇去過黌舍,但熟人都曉得他底子冇病,是籌辦移民。”

那段時候,何齊甚麼都想了,就是冇如何想過那場官司,輸或者贏,彷彿都是跟他無關的,反倒是阿Sir比他更急一點。

時候已顛末午,幾小我挪到會所餐廳用飯。席間,羅曉光興趣不錯,本來就是能說會道的人,說到鼓起更是談笑風生,對林凜也非常照顧,到處捧著。何齊不曉得他這算是甚麼意義,但瞥見林凜挺歡暢,也感覺冇有甚麼不好,隻當羅曉光是給本身麵子。飯吃完,何齊買了單,兩小我就算是重歸於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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