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秦始皇_第三十七章 修訂律法、紙和活字印刷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比如‘刑棄灰於道’一條,對於久居城池的人來講不成能不曉得,也不會用心去冒犯。可如果一個鄉野之人呢,能夠偶然間或是風俗性使然就冒犯了。是以不是《秦律》嚴苛,實乃黔黎不自知。”

但是令我驚奇的是,聽完李斯的解釋,我發明除了之前改過的徭律,竟然冇有一條是需求點竄的。

說罷將手中的一摞紙呈給了我。

我不由得深思起來,彷彿還真是,後代一說秦法嚴苛就會舉例徭役,徭役存在的題目也是最大。

我恍然大悟,汗青上胡亥阿誰混賬直接給儒生定這個罪名是在濫用科罰啊。

現在徭律已經改完了,以目前的環境來看,最好還是不要動《秦律》了。

我感慨道:“確切是如許。”即便在後代資訊如此發財的環境下,也有很多不知情而犯法的案例,偶然你感覺本身做得公道合法,殊不知已經在犯法的邊沿盤桓了。

“以隴西今春產生的一起私鬥為例,有犯人告另一犯人誹謗投毒。查實以後,則被告犯人除犯私鬥之罪外,另犯非所宜言之罪,其他人等則隻冒犯私鬥之罪。”

回到鹹陽宮後,我就讓岐綰把整套《秦律》拿了過來,固然之前我的書房就放有《秦律》,我也常常看,但真的一一會商起來事情量還是很大的。

隨後又唸到:“禦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

我表示岐綰停下,皺眉道:“誹謗人鞭撻,冇有題目。誹謗官吏就要棄市、誹謗國度就要誅族,是否過分嚴苛了?並且此罪惡分廣泛,如果有人用心以此坑害族人,該當如何?”

馮劫應道:“陛下不必妄自陋劣。有人謗我大秦是苛政,實則是偶然黔黎不甚體味《秦律》導致冒犯律令。”

公輸進道:“稟陛下,帶來了,第一批紙於前兩日已經製作結束,方纔晾曬結束。”

對啊,很多時候公眾不知情而犯法,是因為他們不體味《秦律》,根因則是官吏不成能揪著每小我的耳朵跟他們解釋每一條律令。

“此物是朕想出來用於謄寫的紙,用木屑、秸稈、絲麻等物,顛末挫、搗、抄、烘等工藝製作出來的,是以有些偏木色。”

我表示每人分發一張細心看看。

馮去疾打量動手中的紙,猜想道:“看色彩和質地,莫非是用樹皮一點一點剝出來的?”

兩人領命出去。

我應道:“免禮。紙可帶來了?”

我心中暗道:‘看來史乘上陳勝吳廣叛逆時說的‘負約當斬’是忽悠人的了。想來那些守兵常服徭役,不成能對徭律不清楚,本來是懲罰兩副甲冑,卻仍然未作反對,與陳勝吳廣一起造反。’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