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秦始皇_第三十七章 修訂律法、紙和活字印刷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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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鹹陽宮後,我就讓岐綰把整套《秦律》拿了過來,固然之前我的書房就放有《秦律》,我也常常看,但真的一一會商起來事情量還是很大的。

“此物是朕想出來用於謄寫的紙,用木屑、秸稈、絲麻等物,顛末挫、搗、抄、烘等工藝製作出來的,是以有些偏木色。”

馮劫應道:“陛下不必妄自陋劣。有人謗我大秦是苛政,實則是偶然黔黎不甚體味《秦律》導致冒犯律令。”

馮去疾打量動手中的紙,猜想道:“看色彩和質地,莫非是用樹皮一點一點剝出來的?”

半個時候後,公輸進走了出去,躬身道:“見過陛下、諸位大人。”

對啊,很多時候公眾不知情而犯法,是因為他們不體味《秦律》,根因則是官吏不成能揪著每小我的耳朵跟他們解釋每一條律令。

隻是田畝清查一事我已經大大獲咎了貴族,如果此時變動軍功爵製,恐怕將激起叛變。

李斯回道:“稟陛下,此律自《秦律》成文後便未作點竄。”

兩人領命出去。

隨後我又給世人揭示了活字印刷的妙用,引得幾人讚不斷口。

前人有雲:治大國如烹小鮮。人若改常,非病則亡,國度更是如此,大刀闊斧地鼎新向來都有極高的風險,近的如韓國變法、遠的有王莽新政。

公輸進道:“稟陛下,帶來了,第一批紙於前兩日已經製作結束,方纔晾曬結束。”

不過,此中有小我則格外狂熱。

轉頭對蘭兒和刑中叮嚀道:“刑中,你去請公輸進過來,讓他帶上紙和活字印刷。蘭兒,給幾位大人拿些點心安息一下。”

“以隴西今春產生的一起私鬥為例,有犯人告另一犯人誹謗投毒。查實以後,則被告犯人除犯私鬥之罪外,另犯非所宜言之罪,其他人等則隻冒犯私鬥之罪。”

隨後又唸到:“禦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

當唸到:“非所宜言,謗人者,笞之;謗官吏者,棄市;謗國者,族之。”

麵對世人的疑問,我奧秘道:“待公輸出去了你們便知。”

我恍然大悟,汗青上胡亥阿誰混賬直接給儒生定這個罪名是在濫用科罰啊。

“比如‘刑棄灰於道’一條,對於久居城池的人來講不成能不曉得,也不會用心去冒犯。可如果一個鄉野之人呢,能夠偶然間或是風俗性使然就冒犯了。是以不是《秦律》嚴苛,實乃黔黎不自知。”

但是令我驚奇的是,聽完李斯的解釋,我發明除了之前改過的徭律,竟然冇有一條是需求點竄的。

我表示岐綰停下,皺眉道:“誹謗人鞭撻,冇有題目。誹謗官吏就要棄市、誹謗國度就要誅族,是否過分嚴苛了?並且此罪惡分廣泛,如果有人用心以此坑害族人,該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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