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秦始皇_第三十七章 修訂律法、紙和活字印刷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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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大悟,汗青上胡亥阿誰混賬直接給儒生定這個罪名是在濫用科罰啊。

我將設法奉告世人,蒙毅開口道:“陛下的設法是好的,隻是記錄《秦律》的竹簡足足有百卷之多,這麼重的竹簡恐怕不好提高。”

半個時候後,公輸進走了出去,躬身道:“見過陛下、諸位大人。”

但是令我驚奇的是,聽完李斯的解釋,我發明除了之前改過的徭律,竟然冇有一條是需求點竄的。

世人都有些奇特,如何聊律法的事,叫將作府的人過來乾嗎?並且用紙推行《秦律》是不是太豪侈了?活字印刷又是甚麼東西?在秦朝,已經有“紙”這個字了,不過是代表用於謄寫的布帛。

轉頭對蘭兒和刑中叮嚀道:“刑中,你去請公輸進過來,讓他帶上紙和活字印刷。蘭兒,給幾位大人拿些點心安息一下。”

‘一是申明此時的《秦律》到履行層麵能夠已經是一紙空文,二則申明百姓的積怨已經達到極限,明知陳、吳所說是假也都挑選了就坡下驢。’

當唸到:“非所宜言,謗人者,笞之;謗官吏者,棄市;謗國者,族之。”

我再次扣問李斯:“這一條是前次點竄徭律後一起點竄的嗎?”因為事情太多,且跟李斯說的也比較明白,點竄後的徭律我隻是大抵看了一下,冇有細心看每一條。

我表示岐綰停下,皺眉道:“誹謗人鞭撻,冇有題目。誹謗官吏就要棄市、誹謗國度就要誅族,是否過分嚴苛了?並且此罪惡分廣泛,如果有人用心以此坑害族人,該當如何?”

我應道:“免禮。紙可帶來了?”

要麼是持續了兩千年封建王朝都在利用的律令,要麼是最為合適當下秦朝的律令。

第二天朝會我就宣佈了紙和活字印刷的事情,並藉此在天下廣傳《秦律》。

李斯在刑律方麵最有發言權,回道:“稟陛下,此律當合私鬥、叛國、巫蠱等罪名共同利用,不成伶仃訊斷。”

我笑道:“你的擔憂不無事理。”

兩人領命出去。

將統統《秦律》過了一遍,整整花掉了三天時候。

我感慨道:“確切是如許。”即便在後代資訊如此發財的環境下,也有很多不知情而犯法的案例,偶然你感覺本身做得公道合法,殊不知已經在犯法的邊沿盤桓了。

岐綰從第一條開端念,唸完後我若無貳言便停止下一條,如有貳言則當場與李斯、馮去疾、馮劫、蒙毅三人商討。

隨後我又給世人揭示了活字印刷的妙用,引得幾人讚不斷口。

無法,我對李斯說道:“是朕想得太龐大了,原覺得《秦律》較為峻厲,冇想到……真的讓父皇說中了,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之前那裡能明白此中的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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