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另一方麵,我們卻又彷彿對於仳離後另娶、再嫁的事情,冇那麼的在乎,視之為能夠做的事情。
他闡述道因為婚姻這崇高的盟約,除了滅亡,不會因為人的任何行動而消弭。以是在婚姻裡的人,也就是有崇高盟約在身的人,即便仳離了,婚約仍然在,也就是說,仳離者在上主眼裡婚姻還在,即便是因為淫亂的原因而仳離的。那冇有犯淫亂的一方若再婚,也屬於犯淫亂的,且與新人一同陷在淫亂裡。除非改過,不然就該當被棄絕!
我們會理直氣壯地說:那不然哩?
奧古斯丁據此非常必定地說,不成以!
而改過就意味著歸去與本來的和好,或者保持仳離的狀況。
人家還這麼年青,莫非日子不過了嗎?他是愛呀,如何會忍心看著他的後代孤苦伶仃一小我過日子呢?一小我萬一有摸索呢?還冇生孩子如何辦呢?
唉,當我們不想照著書上的話去行的時候,當我們定意方向罪過的時候,就會把實際、把環境搬出來,假裝一副不幸的模樣。這是我們的慣用伎倆。
這豈不是違背了生養浩繁的教誨?
這是當代聖徒對婚姻的鬆散闡述,也是他們對於信奉的當真嚴厲對待,他們對峙純潔,對峙人統統的行動都該當持守純潔。特彆是在婚姻的事情上,人必須持守純潔,不然就冇有資格朝見主。
“如許,那些年紀悄悄就仳離的人,如何辦呢?孤傲終老嗎?”
對於這個話題,餘願跟隨諸聖的腳蹤,以為仳離後再婚是不成以的,是淫亂的大罪!
如果我們能夠按照環境來決定是否要遵循一些號令和教誨,那麼哥林多人收了本身的繼母,也就不是甚麼可斥責的事情了。畢竟愛、包涵、采取、過日子大於統統,包含號令。不認然阿誰哥林多人的繼母可如何餬口呀?
昔日的百姓也是如此做的——他們說本身打不過那些巨人,讓他們去搶迦南巨人的地盤,無疑是要他們去送命。以是就遵循他們所說的,那一代人就全數倒斃在郊野。
你一句不準仳離者再婚,說的很輕鬆,實際環境是很殘暴的好嗎?
【路14:8】“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高貴的客被他請來。
傳聞昔日羅馬帝國與帝邦交兵,很多上了疆場的人都失落了,實在是被俘了,他們留在海內的老婆不知,覺得他們都陣亡了,因而便為了生存,便紛繁挑選了再嫁,孀婦再嫁這是信奉答應的合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