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去異教地盤上佈道送經的事情,激起了他的激烈興趣。沉思熟慮以後,他插手了“倫敦使徒協會”構造的辦事,並終究被該會所接管。1810年,他20歲,在結束學徒期之前分開了他的仆人。在學習文學和神學的同時,他常常觀光工廠和車間,以便進一步進步本身的機器知識,從而把這類戰役局藝與宗教知識融在一起先容給他將要為之事情的人們。
出於小我安然考慮,瑟爾威的朋友們反對他的佈道打算。他用一句格言答覆他們:“販子買賣做到那裡,使徒就應當挽救靈魂到那裡。”他向他的父親寫道:“達到英勇的頂點,是一個使徒的任務,除非麵前有明知的肯定的傷害。在這些島上,如果要達到甚麼目標,就必須得冒必然的傷害。”
厥後,拉斯·卡薩斯過上了一種僧侶餬口。在西斯班尼臘的多密尼肯修道院,他過了8年極度貧寒的餬口。以後,他投入到佈道事情中。在兩名同仁的伴隨下,他出使到秘魯。回到墨西哥以後,他們用基督教信奉教養了很多印第安人。在尼加拉瓜,拉斯·卡薩斯構造了一次活動,目標直指處所長官,以禁止他策動對本地的遠征,因為這類遠征老是嚴峻傷害到本地的土著,併產生很多光榮的暴行。眾所周知,在一次遠征時,4000名印第安人跟著遠征隊搬運輜重,成果隻要6小我活著返來。拉斯·卡薩斯本人曾經對此做過描述。他說,當一名印第安人在饑餓怠倦中倒下,不能持續進步時,遠征隊便把他的頭砍下來,作為使他早日擺脫枷鎖的快速擺脫體例。他今後就在相伴而行的搬運隊中消逝了。“想一想,”卡薩斯說,“其他的印第安人會如何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