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水英雌_第一章 血海深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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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出使中渚國,與其結成“尾淵之盟”,使一向虎視眈眈的東持國不敢輕舉妄動。一時候,朝野震驚,國中供奉我爹孃生祠者不計其數。

爹爹傳聞後,將我高高舉起,朗聲大笑道:“此吾家鳳凰也!”

但是,火祿及不但不收回成命,反而命人連夜羅織我爹孃的十大罪行,並且假仁假義地宣稱因為之前曾賜我爹免死金牌,縱使我爹孃死不足辜,但是君無戲言,臨時以畢生下獄賠償。

我答道:“太後見憐,召女兒入宮相伴,那宮女亦非成心,偶然之失本來不必在乎,孩兒當時如果張揚,必令太後心下難安,以此不說,並非不珍惜本身身材髮膚。”

“元犀六年蒲月,丞相水壽腰斬,妻骨氏梟首,曝屍三月,夷三族。”

火祿及大怒,命人搜捕我家親眷,不管老幼一概下獄。並於當年蒲月將我爹孃及族人十足正法,我當時因為年紀小,和奶孃監禁在狴犴府偏院。

這是新修的《南增國史.公卿傳記》中的一句話,我看了忍不住一聲嘲笑。當初的血流成河,冤魂無數,不過做了本日史冊上的幾滴筆墨。

火祿及毫不肯背上有功不賞、嫉賢妒能的昏君罵名,卻又容不得臣子的聲望高過本身。我當然體味他這類“臥榻之側豈容彆人熟睡”的設法,但更不幸我爹孃的一片赤忱。

我週歲之時,聖旨特下,將我指婚給皇太子火正。當時賣力來丞相府宣讀聖旨的大學士陸升見到奶孃懷中的我時曾下了八字考語――胎髮未齊,媚豔入骨。

火祿及覺得不祥,命欽天監觀天象。

元犀二年上元節,母親產下我。當時正值越夷國使者來朝,獻金麟鮫綃鸞服。這件衣服薄如蟬翼,文采斑斕,入水不濡,近火不焚,夏可生涼,冬有暖香。孝貞太後親以此衣為我裹繈褓,並是以為我取名龍衣。

烈焰縱熾,終為水殤。

我再次為他們感到不值,十幾年的鞍前馬後,鞠躬儘瘁,換來一個鳥儘弓藏的結局。癡耶?悲耶?

現在我年甫及笄,爹孃罹難已滿十年。

實在我的爹孃並非迷戀繁華之輩,更不是不知進退之人。當年我娘也曾跟爹爹提及過“月滿則虧”的事理,爹爹也曾多次上書,要求歸隱。

我爹擔憂功高震主,因而再次上書,要求撤除名爵,降官三級。火祿及還是不允,並且當著滿朝文武,親賜我爹免死金牌。

當時以太子火正為首的諸多大臣徹夜跪在宮門前為我爹孃討情,此中更有四人乃至不吝他殺來剖明心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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