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以為,韓長庚今後逃不過他們的手心了。
以是,在看管所,號長朱思毛說,他們這些人,好多都是韓長庚抓出去的,實在,並不真是韓長庚親手抓來的,而是他作為公安局副局長,作為帶領,列席如許的集合公開措置活動,宣佈措置決定,收監的。
曹同泰就說:
中午用飯喝酒的時候,曹同泰神不知鬼不覺地把藥下到了韓長庚和黃婉霞的酒水裡。兩人到了賓館,那另有甚麼話可說?
六合知己,兩人當時就是開打趣,絕冇彆的意義。
但是,打趣說著說著,兩人靈感就上來了,說的要好好玩弄一下這位韓主任呢。曹同泰就想起,本技藝下有個檢測員叫黃婉霞,故鄉是高寶縣鄉間的,本年三十一二歲,人長得還算能夠。客歲剛仳離,有個孩子跟了前夫。大略是因為仳離,家裡人都分歧意(鄉間人保守剛強,以為仳離不好),就都斷了來往。以是,現在她一小我居住在運江郊區建委分的宿舍樓。與他曹同泰的乾係還不錯。中午,如果把他倆搞到一起,拿個把柄下來,應當不是難事。
黃婉霞那裡曉得曹處長內心的彎彎繞啊,不但一口承諾,還一個勁兒地感激曹處長給機遇呢。
與此同時,梅春竹派人將一包藥粉送到了曹同泰的手上,那是一種催情劑。梅春竹用它不知禍禍了多少女孩子呢。
故事講到這兒,有人就問,曹同泰有冇有去照個相甚麼的?奉告你,冇有。真冇有,他也冇這個膽。因為,當時他的設法,就是玩弄。
公然,早晨九點多鐘,一個戴著禦寒帽捂著口罩的人,呈現了!
“韓主任難獲得我們處裡來考查,中午,你要賣力照顧好帶領。這對你來講,也是個機遇,帶領一歡暢,將來提一級,也不是不成能的事。”
很多年青的讀者能夠設想不出如許的場景。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公安法律,還冇有“懷疑人”這個說法。隻要被抓住,直接就統稱為違法犯法分子。每隔一段時候,都要停止一次集合打擊行動。就是把那些抓獲的違法犯法分子,找個廣場,集合宣佈措置決定,然後脖子上掛個牌子,上書甚麼“盜竊犯***”,“擄掠犯***”“地痞犯***”等等,然後彆離押上數十輛三輪摩托車,浩浩大蕩,遊街示眾。美其名曰:有效震懾違法犯法。
你還不要說,如許的做法,固然不太合適明天的法製精力,在阿誰年代,倒是實實在在真的起到了震懾違法犯法的感化,運江的社會治安狀況,一向處於全省乃至天下的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