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學習指南及習題集_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參考答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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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答:開立根基存款賬戶的前提:按照《群眾幣銀行結算賬戶辦理體例》的規定,以下存款人,能夠申請開立根基存款賬戶:(1)企業法人。(2)不法人企業。(3)構造、奇蹟單位。(4)團級(含)以上軍隊、武警軍隊及分離執勤的支(分)隊。(5)社會個人。(6)民辦、非企業構造。(7)異地常設機構。(8)

4.答:建立管帳賬簿是管帳事情得以展開的根本環節,也是一個單位運營辦理和停業活動得以展開的首要根本。為此,《管帳法》第三條明白規定:“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管帳賬簿,幷包管其實在、完整”。這裡所說的“法”,既包含管帳法律、管帳行政法規和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也包含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如《中華群眾共和國稅收征管法》《中華群眾共和國公司法》等。詳細地講各單位依法建賬該當遵守的規定首要包含以下幾點:第一,國度構造、社會個人、公司、企業、奇蹟單位和其他構造,都該當遵循要求依法設置管帳賬簿,停止管帳覈算。不具有建賬前提的,該當實施代理記賬。第二,設置管帳賬簿的種類和詳細要求,該當合適《管帳法》和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的規定。第三,各單位產生的各項經濟停業事項該當同一停止覈算,不得違背規定私設管帳賬簿停止登記、覈算。

6.答:(1)該銀行回絕掛失止付是精確的。因為《票據法》規定:未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不得掛失止付。

15.答:按照《付出結算體例》和有關規定,銀行在辦理付出結算時該當遵循以下規律:(1)不準以任何來由壓票、肆意退票、截留調用客戶和彆人資金;(2)不準在理回絕付出應由銀行付出的票據款項;(3)不準在理拒付、不扣少扣滯納金;(4)不準違章簽發、承兌、貼現票據,套取銀行資金;(5)不準簽發空頭銀行彙票、銀行本票和辦理空頭彙款;(6)不準在付出結算軌製以外規定附加前提,影響彙路通暢;(7)不準違背規定為單位和小我開立賬戶;(8)不準回絕受理、代理他行普通結算停業;(9)不準放棄對企奇蹟單位和小我違背結算規律的製裁;(10)不準迴避向群眾銀行轉彙大額匯劃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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