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學習指南及習題集_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參考答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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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帳機構和管帳職員發明管帳賬簿與什物、款項及有關質料不符合的,遵循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的規定有權停止措置的,該當及時措置;無權措置的,該噹噹即向單位賣力人陳述,要求查明啟事,作出措置。(3)任何單位和小我(包含管帳機構和管帳職員)有權揭露違法違規行動。收到揭露的部分,有權措置的,該當依法及時措置;無權措置的,該當及時移送有權措置的部分措置。

31.答:按照規定,管帳職員持續教誨包含接管培訓和自學兩種情勢。此中,按受培訓首要包含: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構造的培訓;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培訓點停止的培訓;省級以上停業主管部分停止的停業培訓;正在淺顯院校接管國度承認的管帳專業學曆教誨;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承認的其他情勢。自學情勢包含:部分或單位自行構造的停業學習、崗亭培訓;承擔管帳專業課題研討;插手上一級彆管帳專業技術資格測驗;財務部分管帳辦理機構承認的其他情勢。

第二,製定管帳軌製的權限。《管帳法》規定,國度實施同一的管帳軌製,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由國務院財務部分按照《管帳法》製定並公佈;國務院有關部分能夠遵循《管帳法》和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製定對管帳覈算和管帳監督有特彆要求的行業實施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的詳細體例或者彌補規定,報國務院財務部分考覈批準。中國群眾束縛軍總後勤部能夠遵循《管帳法》和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製定軍隊實施國度同一的管帳軌製的詳細體例,報國務院財務部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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