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當暴君_第三百三十四章 明日友好七條(突如其來的4000字加更)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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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不要臉的,還真就冇見過你們這些如此不要臉的!

目睹開海之事就這麼通過了,崇禎天子也表示很歡暢。

丫的就是二十一條,改頭換麵以後的新名字。

撤除路上就死了的,活著的還不如死了好呢——不是開山就是挖礦,說不定哪天就冇了。

其二,凡我中華之民與彼國日人有膠葛爭鬥,合用於我大明律而不消倭法,凡日本各處所官府,無權拘繫措置我中華之民,凡民、刑之訴訟,若事涉大明子民,則一應歸大明官吏審判,彼國可派員旁聽,如有貳言,可向九州之總督申述;

等倭奴中的男人來了,到時候還能有個好?

其六,凡租界之地,一應倭人,應從命大明法律及課稅;

但是僅月港一地,“所貿款項,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效果較著。

這個罪名可就大發了,是要掉腦袋的。

如果說日本女人跑來大明後都嫁了人不歸去,那日本另有多少女人?

現在崇禎天子俄然提出來要放開這條限定,答應中日之間停止貿易,那這些本來偷偷摸摸的行動便能夠正大光亮的乾了。

但是崇禎天子和張惟賢等人都感覺日本必然會同意這個前提的。

說白了,月港在當時的意義實在和現在的海關差未幾。

隻是到手的銀子必定要少一些就是了——想要正大光亮的來,交稅是必定的。

而為了稅收,通過日本貿易的私運又會被峻厲打擊一波。

崇禎天子先是擺擺手讓張惟賢坐下,才接著道:“以海軍當中又擅陸戰之兵為主,進能夠攻,退能夠撤。

你們現在就開端籌議在人家的九州島駐兵的事兒了?

比及溫體仁和張惟賢等人都辭職以後,崇禎天子又把現任的琉球國王,現在賴在大明京師不想歸去的琉球王尚豐給召進了宮中。

奉告日本那邊主事之人,這條約同意分歧意的另說,但是他們如勇敢像太祖洪武天子年間普通毀書斬使,殺朕一人,朕今後就屠他一城。”

想了想,崇禎天子又接著道:“隻是開了海,許日本貿易互市,卻不得不有些束縛在內。”

但是崇禎天子明顯不這麼以為。

便是張惟賢和溫體仁等人,也皆是起家後拜道:“陛下聖明!”

崇禎天子嗯了一聲道:“想起來了,前次出使林丹汗之時,這小寺人的表示就很這不錯,此次去日本,便派他去罷。”

第二,請日本男人來大明務工,凡開山、開礦等一應不觸及我大明奧妙事之活計,皆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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