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當暴君_第三百三十四章 明日友好七條(突如其來的4000字加更)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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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懟不過大明海軍,那這份條約可就由不得日本人不簽了,真比及大明海軍疇昔用大炮找他們說話的時候,那這份條約上估計就得再加上那麼幾條了。

但是很明顯,在場這麼多人當中,還略微要點兒臉麵的除了他溫體仁,就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來了。

考慮了一番後,溫體仁感覺還是得勸勸崇禎天子,這條約不能這麼兒戲:“啟奏陛下,臣覺得陛下所提之七條,日人一定會應。

就算是本身已經記不起來二十一條裡邊到底是些甚麼玩意,但是隻要大抵的意義穩定不就成了?

崇禎天子這七個前提一說完,溫體仁和施鳳來的臉就先黑了。

總之,統統出海的船隻都不準昔日本去,誰敢去誰就是通倭。

這三條裡邊對於日本人來講,也就是第三條算是個真正的虐待,剩下的兩條,哪一條不是絕戶計?

毫無底限的崇禎天子眸子子一轉,俄然想到了宿世看過的一篇文章。

隆慶開關,開的也隻是海禁,厥後又加了漳州府月港,並以月港為治所設立海澄縣,設立督餉館,賣力辦理私家外洋貿易並征稅。

前宋之鑒不遠,日人何敢租其九州島?其形同割地,日人必定不會同意。”

崇禎天子心道有甚麼不能簽的?不就是一份破條約嘛。

至於兩廠一衛,那就更無所謂了,放的越開,稅收的越多,本身的報酬也就越好不是?

讓懂漢語的日本女子來大明?嫁人或者務工與大明女子普通?題目是除了繡娘一類的女工活計,另有啥是招女子的?

你們現在就開端籌議在人家的九州島駐兵的事兒了?

並且這些人還都是去了勢的,這些重活對於他們來講更是要命!

哪怕是喪師辱國,這類條約又有誰敢簽?

而為了稅收,通過日本貿易的私運又會被峻厲打擊一波。

想了想,崇禎天子又接著道:“隻是開了海,許日本貿易互市,卻不得不有些束縛在內。”

第一,許日本女子來大明,凡會漢語者,不管嫁人或者務工,與我大明女子不異;

《中日民四條約》。

目睹開海之事就這麼通過了,崇禎天子也表示很歡暢。

其六,凡租界之地,一應倭人,應從命大明法律及課稅;

盤算主張要先坑日本一手的崇禎天子清了清嗓子道:“時移事易,宣德年間之貿易條約,現在卻不見得合適崇禎年間嘛,朕成心在上麵再加上幾條。”

想了想,崇禎天子開口道:“下旨告誡麼,也無不成。隻是單憑下旨告誡,卻又不準日本朝貢,此非取亂之道?朕欲點竄隆慶年間限定,許日本之貿易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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