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黃庭經》本文:
1、以陰陽論靈魂者。《禮祀》陳氏注曰:“魂者陽之靈而氣之英,魄者陰之靈而體之精。《淮南子》高誘注曰:“魂者陽之神,魄者陰之神。”
6、以起落論靈魂者。《朱子全書》曰:“人將死時熱氣上出,所謂魂升也,上麵漸冷,所謂魄降也。”
5、以動靜論靈魂者。《性理大金》引宋儒說,雲:“動者魂也,靜者魄也。”動靜兩字括儘靈魂。凡能應用作為皆魂使之爾,魄則不能也。
人丁中之津液比方山中之泉水。水性本就下,而泉能至山頂者,何也?地下水氣循土脈透石隙而上蒸也。水氣何故上蒸,則以地中含蓄之熱力使然。吾人靜坐工夫已久,口中天然產生一種甘津,清風涼淡,異乎經常。此亦因身中團聚之熱力,蒸動下焦之水氣,循經絡之路而上升,至口中遂化為津,此津由煉氣而生、與常津分歧,吞入腹中,大有補益。果能勤加修煉,勿稍間斷,則第一次吞入腹中之津,又為熱力蒸動,化氣上升,仍至口中,複還為津。此為第二次所化,比第一次更加甘美,其補力亦更大。如是循環不休,直至百千萬次,功同乳轉醍醐,而前人所謂玉液還丹不過是矣。
引證《黃庭經》本文:
3、以五藏論靈魂者。《內經》雲:“心藏神,肝藏魂,腎藏精,肺藏魄。”“隨向來往者謂之魂,並精出入者謂之魄。”此言魂與神為一家,魄與精的一家,正合丹道東三南二,木火為侶,西四北一,金水同宮之說。
“問誰家子在我身,此人何去入泥丸。”(《內景經》第十九章)
引證《黃庭經》本文:
“黃庭真[中]人衣朱衣,關門牡龠闔兩扉,幽闕使[俠]之高巍巍,丹田當中精氣微。”(《外景經》)
“三十六咽玉池裡。”(《內景經》第三十四章)
“杜口屈舌食胎津。”(《內景經)第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