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蘇)蘇霍姆林斯基,《給西席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誨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200頁。
表揚的話說得過甚了,不如不說。家長對孩子樸拙的賞識有各種表示的渠道,除了直接的嘉獎,也能夠通過平常餬口中點點滴滴的小事表達出來。不打擊孩子和不過分表揚孩子,意義實在差未幾,都是家長不去擾亂孩子的自我認知。
在孩子的學習上利用鼓勵手腕,必然要考慮體例和學習之間的內涵乾係,不要讓這二者構成牴觸。一樣是買旱冰鞋,如果換個做法,則結果會好很多。
家長如果在孩子測驗前就曉得他想獲得一雙旱冰鞋,並且籌辦給他買的話,最幸虧測驗前甚麼也不說,也不對孩子提任何名主要求。當孩子拿回第十二名這個成績時,讚美地對孩子說:不錯,都快進入前十名了。然後轉移話題,問他是不是想買旱冰鞋,恰好放假偶然候去玩了。
我想我這個“體例”如果在做之前被孩子聽到了,能夠會讓他感覺是個餿主張。但在他不知情的環境下,他應當是樂意接管這個彆例的――冇有痛苦地減輕了網癮,減少了和家長的牴觸,他的生命生長中是以減少了一些傷害。這對他當下及將來能夠都是首要的。這應當是個處理題目的思路,也是製止呈現題目的思路。
這個設法從大要上看來有事理,既能夠讓孩子儘力學習,又能滿足他的上彀要求。她的體例在最後時彷彿見到了結果,孩子有幾門課考到了85分以上,她就踐約嘉獎了孩子“時候”。孩子很歡暢。但時候一長,孩子並冇有像假想中的那樣“85分以上”越來越多,倒是越來越少了,而上彀的慾望一向冇少。為這事又和她產生著越來越多的牴觸。終究這個嘉獎計劃宣佈失利。
還要提示家長們的是,純粹的口頭嘉獎也不要過分。
兒童隻要在對本身的才氣不確信的環境下,才需求有外在的歌頌和必定來安定他的自傲。不管在甚麼事情上,隻要孩子已構成較為肯定的才氣,就不需求常常去誇他,不然他會感到造作和便宜,反而讓他對本身產生思疑。
另有一種環境要重視。我見過一名家長,她不消款項等物質的東西來嘉獎孩子,她用“時候”來嘉獎。她十二歲的兒子喜好上彀,她一心要孩子好好學習。她厥後想體例,規定兒子每次測驗,隻要有一門課85分以上,就嘉獎兩個小時上彀時候。
[2](蘇)蘇霍姆林斯基,《給西席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誨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3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