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一個教育專家16年的教子手記_第13章 把學習做成輕鬆的事(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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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教員和開小賣部一樣,都是讓孩子在實際中應用知識、學習知識。它們另有一個共同特性,就是讓孩子感覺本身“有權”了,這也是為甚麼如許的遊戲能吸引孩子的一個啟事。以是在這類活動中要讓孩子成為活動的配角和主動者,不要讓他在活動中感受本身被動、受大人教唆。

美國聞名教誨家杜威的核心教誨思惟,即少年兒童應當從餬口中學習,在做事中去學習,而不是在書籍裡學習。他以為教誨中永久勝利的講授體例就是“給門生一些事情去做,不是給他們一些東西去學”。[4]

3 被魔杖點中的孩子學習才氣強

開小賣部遊戲約莫一向玩到圓圓上小學二三年級。她學習乘法和除法時,我就悄悄在遊戲中加進了相乾知識,比如一根鉛筆九分錢,我要求一下買八根;或者一包餅乾四元錢,內裡有十塊,而我隻想買三塊。如許,她就得動用她的乘除法知識來計算了。

以是,學習為甚麼非得是“苦的”不成?學習也能夠在歡愉中停止。並且,在歡愉中停止的學習會讓孩子學得更好。我們都但願孩子喜好學習,如果把學習做成一顆酒心巧克力,孩子如何能不喜好;如果把學習做成一顆牛黃解毒丸,孩子又如何能喜好?

教孩子學習並不必然需求坐在書桌旁,隻要故意,到處能發明教誨的機遇。比如,最早教孩子從1數到10時,如果你隻是口頭幾次唸叨這些數字,孩子聽到的隻是音節,他實在不曉得這些音節代表甚麼,也就不睬解這些“1、2、3、4”是甚麼東西。如果在抱著孩子高低樓時,每次都邊走邊數台階;翻開一盒巧克力時,必然是先數數內裡有多少粒然後再吃。總之,凡唸叨“1、2、3……”時,總和一個詳細的事情聯絡在一起,孩子就記得更快,並且建立起數的觀點。

第一,在設想這類活動時要“賦權”,讓孩子“掌權”。

小學,乃至初中,冇有真正的學業掉隊,也不存在絕對的成績優良,統統都是可逆轉的。使環境產生逆轉的奇異力量就是:課外瀏覽。

普通來講孩子情願做“店東”,特彆是開端時。玩過幾次後,為了保持遊戲的新奇感,能夠和孩子互換角色,讓孩子再回到主顧的身份。不管誰扮主顧,都能夠扮分歧的角色,或構成分歧的組合,偶然是老爺爺老奶奶,偶然是小朋友,偶然是大夫或西席。分歧的身份有分歧的事情和需求,如許就會有很多故事產生。還能夠讓家裡的各種玩具參與出去,如毛絨小狗和小熊等來買東西,當然是有人替代它們說話和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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