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個家長向我谘詢。她說:我是那種比較尊敬孩子,給孩子自在的媽媽,但是孩子總不好好用飯,我頓頓得追著喂,為這事老是活力上火,您說該如何辦呢?我對這位媽媽說:你連用飯的自在都冇有給孩子,如何能談得上尊敬孩子、給孩子自在呢?
有位家長向我谘詢,她的孩子隻要5歲,表示出的題目是非常怯懦,並且很自大。比如跟小朋友一起玩的時候,孩子唯唯諾諾,從不會主動表示,隻會仿照彆人,看彆人如何她就如何。家長讓她學習寫字,她老是寫一個字就昂首看看家長,隻要等到家長說這字寫對了,纔敢再往下寫。彆的事情上也是如許,彷彿隻要獲得彆人的必定才放心。通過扣問我體味到,她是個極其賣力的家長,在孩子出世前,一向很鄙夷那些放縱或寵嬖孩子的人,下決計當真教誨孩子。為塑造孩子的傑出行動,她對孩子停止了經心的辦理。比如孩子方纔會說話,就開端要求孩子有“規矩用語”,哪怕是媽媽給擦了一下鼻涕,也必須說感謝,如果孩子哪次忘了說,就會攻訐孩子“如何又冇規矩了,彆人給你做了事,要記得說感謝”。這位媽媽常常給孩子講“事不過三”的事理,讓孩子曉得有弊端必須當即改正,不然就會遭到獎懲。
寬大是這個天下的光滑劑,世上有多少痛苦和悲劇是不寬大形成的。而一小我不寬大脾氣的構成,很能夠就是從嬰孩期間的一些小事上開端的。
[7]錢理群,《語文教誨門外談》,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20頁。
孩子向來冇有錯,隻要不成熟。用“犯弊端”來評價孩子的某種行動,本身已是弊端;以強迫的體例要孩子合適成人要求,更是錯上加錯。不準孩子“犯弊端”,本質上就是在剝奪孩子的自在,這會呈現兩種結果:孩子有能夠“聽話”了,但變成了不時勢事需求人把持的小木偶;也能夠更不聽話了,真的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固然兩種表象完整分歧,但這背後的心機機製是一樣的,構成啟事不異,即因為貧乏自在,他們的心機次序都亂了,行動落空了自我把控力。
在兒童教誨中,賞識和不準出錯是冇法相容的兩種態度,不成能同時運轉。一個不答應孩子出錯的母親是不成能真正賞識她的孩子的,她的嘉獎隻能產生在孩子做得令家長對勁的時候,強化給孩子的是如許的印象:家長對勁,你就有好果子吃;家長不對勁,就給你點色彩看看。這反而導致孩子會花很多心機和能量來揣摸和迎百口長,耗損自我生長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