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1頁/共4頁]
齊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大哥而自養者,桓公問其故,對曰:臣有子三人,家貧無以妻之,傭未及#15反。桓公歸以告管仲,管仲#16曰:畜積有腐棄之財則人饑餓,宮中有怨女則民無妻。桓公曰:善。乃論宮中有婦人而嫁之,命令於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一曰。桓公微服而行於官方,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而無妻,桓公問管仲曰:有民老而無妻者乎?管仲曰: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矣而無妻。桓公曰:何故令之有妻?管仲曰:臣聞之,上有積財則民臣必匱乏於下,宮中有怨女則有老而無妻者。桓公曰:善。令於宮中女子何嘗禦出嫁之,乃令男人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則內無怨女,外無曠夫。
#13『日』誤為『曰』,據陳奇猷本改。
五。茲鄭子引輦上高梁而不能支。茲鄭踞轅而歌,前者止,後者趨,輦乃上。使茲鄭無術乃至人,則身雖絕力至死,輦猶不上也。今身不至勞苦而輦以上者,有術乃至人之故也。
#4『仁』誤為『人』,據張榜本、趙用賢本改。
薄疑謂趙簡主曰:君之國中飽。簡主欣但是喜曰:何如焉?對曰:府庫空虛於上,百姓貧餓於下,但是奸吏富矣。
#1『右』下脫『下』字,當補。
#8同3
方吾子曰:吾聞之古禮,行不與同服者同車,不與本家者共家,而況君人者乃借其權而外其勢乎!
#3『?』為『恒』之壤字,當改。
延陵卓子乘蒼龍挑文之乘,言雕飾之。鉤飾在前,約鉤使奮也。錯錣在後,錣,鍬也,以金飾之。馬欲進則鉤飾禁之,欲退則錯錣、貫之,馬因旁出。造父過而為之泣涕曰:古之治人亦然矣。夫賞以是勸之而毀存焉,罰以是禁之而譽加焉,民中立而不知所由,言賞則有毀,罰即有譽,故不知其所由。此亦賢人之所為泣也。一曰。延陵卓子乘蒼龍與翟文之乘,馬有翟之文。前則有錯飾,後則利錣,進#17則引之,退則筴之,馬前不得進,後不得退,遂避而逸,因下抽刀而刎其腳。造父見之而泣,整天不食,因仰天而歎曰:筴以是進之也,錯飾在前,引以是退之也,利錣在後。古人主以其潔淨也進之,以其不適擺佈也退之,以其公道也譽之,以其不平從也廢之,民懼,中立而不知所由,此賢人之所為泣也。
公儀休相魯而嗜魚,一國儘爭買魚而獻之,公儀子不受。其弟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曰:夫惟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於法,枉於法例免於相,雖嗜魚,此不必能自給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兔於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於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