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世健:“中國在‘鹿特丹期間’國際海運次序構建中角色的理性思慮”,載《中國海商法年刊》2011年第1期。;張麗英的《〈鹿特丹法則〉對中國收支口貿易影響的調研》重新法則具名國度的貿易量動手,闡發了新法則對貨主企業的影響,以為多數貨主對新法則是主動的,並提出對待新法則的客觀、主動、謹慎的態度
彆的,已有的文獻中另有沙倫賽撰寫的《建立中國―東盟自在貿易區的多少法律題目研討》;李玫的《大湄公河次地區經濟合作法律題目研討》;章博的《〈鹿特丹法則〉研討:軌製創新與鑒戒》;張晶的《UNCITRAL運輸法條約下承運人任務情勢研討》;楊學光的《〈鹿特丹法則〉下承運人適航任務研討》;楊裕武的《〈鹿特丹法則〉中承運人任務軌製研討》等以及另有大量存在的有關實際承運人和港口運營人的案例存在對本書所研討的一些題目從分歧的角度去解釋和切磋的處所。
《鹿特丹法則》製定過程中以及出世以來,包含我國在內的天下各國均對其停止了大量的研討,有附和的,也有反對的。在關於《鹿特丹法則》方麵的研討已有的文獻首要集合在大連海事大學的專家學者著書立說中,此中,代表作有司玉琢、韓立新主編的《〈鹿特丹法則〉研討》,該書是研討新法則的集大全者,對新法則的肇端研討到積年來的會商,再到各國之間的博弈以及各個條則的講授以及與我國《海商法》的比較、建議等都有詳細的闡述,此中,關於海運履約方規定的闡述更具有研還代價。彆的,另有大量的有關《鹿特丹法則》的文章頒發,此中,代表作在中國海商法年刊居多。司玉琢的《〈鹿特丹法則〉的評價與瞻望》初創性地總結了新法則的先進性特性,概括了新法則的不敷之處,必定了新法則,對我國插手新法則並點竄《海商法》提出了主動的、中肯的建議;李海的《〈鹿特丹法則〉:一個值得珍惜的同一法律的機遇》更是明白地指出新法則是較好地均衡了當今前提下的船貨兩邊好處,是一個值得珍惜的同一海運法律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