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聞聲這話,我差點冇跌倒。
從那副人骨的身高看來應當是個十3、四歲的小孩,皮肉全冇了,就隻剩下骨頭和頭髮,看上像已經死了好幾年。但是衣服卻還好好的,固然是舊了點,還打了很多補丁,但如何看也不像在田野放了好幾年。
“對,就是薰衣草,在發明人骨的處統統些薰衣草,應當是小孩子貪玩,在四周摘的……”誌伯說著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著了。看著桌子上那三個空酒瓶,我想如果我的話,半瓶冇喝完就倒下了。
“已經確認了,顛末dna檢測證明他就是周少龍。”
“從死者書包裡找到的那張紙,常常措置後已能看清楚上麵的筆跡,上麵寫著的不是‘信甚麼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長生’,上麵是一些關於基督教的先容,還寫上了四週一間教堂的地點。而自行車齒輪上的植物殘渣經化驗後證明是薰衣草,你或許該到那間教堂四周看看。”
我把誌伯抱回他那間不敷十平方的寢室,為他蓋上被子便與蓁蓁分開。
誌伯所說的位置與發明疑似周少龍遺骨的地點相隔約一千米,並且死者的環境如出一轍,這兩件事必定有關聯。但是,這兩宗案子的產生時候相隔超越五十年,如果是報酬的凶案,就算凶手當時隻要十來歲,現在也已經是個古稀白叟,就像誌伯那樣是否能打得過一個花季少年也是個疑問,剝皮刮肉這類極耗損體力的事情應當做不了。
我把正在門邊發楞的蓁蓁叫來,讓她去買酒,她固然有點不歡暢,但還是去了。此地固然較為偏僻,但她雙腳苗條,跑起來挺快的,一去一迴應當不消花多少時候。
我俄然想到一個題目,誼婆說蓁蓁是處女,但像她如許的瘋丫頭,整天上跑下竄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垮台了。這類因活動而形成的分裂,誼婆大抵也看不出來吧!
正想詰問的時候,發明誌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明顯還未喝夠。固然以他的年紀不宜喝這麼多酒,但古詩有雲“人生對勁須儘歡,莫使金樽空對月”,不煙不酒戒色禁慾當然能長命,但如此的長命又有何意義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壽命換十天的歡樂光陰,我也情願換,不是有句話叫“一日歡愉敵千年”嗎?
用兩瓶二鍋頭從老忤作誌伯口中換來一個駭人聽聞的故事,歸正悅桐那邊的化驗還冇有成果,以是我就持續和他談天,冇想到他竟然說五十多年前也產生過近似的化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