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組_第三章 修女牧師(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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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他彷彿想起了一點兒:“當時人骨四周彷彿有些……那叫甚麼草啊,就是那種紫色的……”

蓁蓁走後,誌伯開端向我報告產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當時候大抵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經二十出頭,跟了徒弟也有好幾年。當時固然已經束縛了,但很多事情還是按老端方辦,像我和徒弟如許的喃嘸佬還是常常會幫公所做驗屍的事情……哦,當時候公所彷彿已經跟現在如許,叫派出所了。

“你又找我樂子了。”我無法地說。如果是其彆人跟我開如許的打趣,我必然會問候她母親,但是悅桐就算是如何耍我,我也隻能認命了,誰叫我欠她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這一帶,紫色的植物就隻要薰衣草。

我把正在門邊發楞的蓁蓁叫來,讓她去買酒,她固然有點不歡暢,但還是去了。此地固然較為偏僻,但她雙腳苗條,跑起來挺快的,一去一迴應當不消花多少時候。

正想詰問的時候,發明誌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明顯還未喝夠。固然以他的年紀不宜喝這麼多酒,但古詩有雲“人生對勁須儘歡,莫使金樽空對月”,不煙不酒戒色禁慾當然能長命,但如此的長命又有何意義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壽命換十天的歡樂光陰,我也情願換,不是有句話叫“一日歡愉敵千年”嗎?

我記得當時是夏未秋初,應當也像現在如許是8、玄月擺佈吧。那天我和徒弟正在吃午餐,派出所的人過來講在村莊內裡發明瞭一副人骨,叫徒弟疇昔幫手。徒弟連飯也顧不上吃就帶著我疇昔了。

當時這件事弄得民氣惶惑,大師都覺得四周來了專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向都冇把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師都把小孩關在家裡……

誌伯不是說,五十多年前的化屍事件現場也發明薰衣草嗎?莫非兩名死者因為去過同一個處所而遇害?

誌伯所說的位置與發明疑似周少龍遺骨的地點相隔約一千米,並且死者的環境如出一轍,這兩件事必定有關聯。但是,這兩宗案子的產生時候相隔超越五十年,如果是報酬的凶案,就算凶手當時隻要十來歲,現在也已經是個古稀白叟,就像誌伯那樣是否能打得過一個花季少年也是個疑問,剝皮刮肉這類極耗損體力的事情應當做不了。

那年初,人不像現在這麼多,誰家的小孩不見了,一問就能曉得,當時村裡就隻要田叔的大兒子強仔不見了。但是,強仔不見了隻是五天前的事情,如何能夠一下子就變成一副骨頭呢?但是,田叔倆佳耦來到,一瞥見穿在骨頭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補丁都是田嫂一針一線地補上去,那會不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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