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釀_第四十章 (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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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言:“向戲園中,見一少年郎,挾彈彈雀[11];數人牽駿馬,從諸厥後。

追逐甚急。至黃河上,瀕將及矣。大窘無計,竄伏涸中。神惡其穢,始

而笑,莫逆於心,遂相與為友。”本指對道的瞭解不異。後代稱誌趣相投、

據《聊齋誌異》手底稿

[3]“村人”句:此據鑄雪齋抄本,底本無者字。

急欲奔避,橫被禁止。少年以弓授兒,教兒彈。方羞訶之,便攜兒頓時,累

江南梅孝廉耦長[1],言其鄉孫公,為德州宰[2],鞫一奇案。初,村人

曾任浙江泰順縣知縣,不久辭歸。梅工詩,善八分書,畫亦曠逸有致,為王

待考。

東西建具服殿,備臨幸。熹宗天啟六年(1626)遭火警焚燬。見《帝京風景

儀之所。宮內有三清、透明、普濟等十一殿,以奉三清、上帝及諸神,又於

新郎

一日忽至。因問其故。答日:“我幾不複見子矣!曩欲遠避,心頗怠,視陰

訟於庭。孫公怪疑,無所措力,斷令待以三年,備案遣去。

[10]甲申之變,明崇禎十七年甲申(1644),李自成義兵攻占北京,明

【註釋】

口中出,直上人於月中;一吸,輒複落,以口承之,則又呼之:如是不已。

溝甚隱,遂暗藏卷甕下[7]。不料靈官糞除至此[8],瞥為所睹,憤欲加鞭。

[1]江南:清順治二年(1645),改明南直隸置江南省,轄令江蘇、安徽

‘寡君少遭閔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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