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釀_第三十九章 (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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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閻羅,詳《犬奸》注。

倏忽至三日,公端坐客店,靜以覘之,整天無恙。至夜,闔戶挑燈,倚

曰:“驪馬生駒矣,牡也。”心甚瞭然,但不能言。覺大餒,不得已,就牝

[1]於七之亂:指清順洽年間山東半島地區於七帶領的一次頗具範圍的農

野狗

見一巨鬼,高與簷齊;昏月中,見其麵黑如煤,眼閃動有黃光;上無衣,下

間[5],殿試在都[6],仆疫不起,患之。會市上有善卜者,能決人存亡,將

如人。弓矢尚纏腰際,描畫猙獰;劍擊處,皆有血出。公因秉燭侍旦,方悟

【註釋】

和膽量。厥後多指拳術技擊之類武功。

頃,蹶然儘倒[6],遂寂無聲。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

劍端坐。一漏向儘,更無死法。意欲就枕,忽聞窗隙有聲。急視之,一小人

占有鋸齒山。七年(1650),攻寧海,殺死登州知州。後清當局皋牢招安,

僧孽

詫很久。卜者安閒曰:“鄙人有小術,報我十金,當代禳之。”公自念,生

[7]耎:同“軟”。

血道上。就視之,於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懷歸以示人,皆

異史氏曰:“鬼獄迷茫,惡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禍[10],即冥冥

士。

宛冥司倒懸狀。駭問其故。曰:“掛之稍可,不則痛徹心腑。”張因告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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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之驚哀,問:“何罪至此?”鬼曰:“是為僧[6],廣募款項,悉供淫賭,

頭店,今為淄博市淄川區冶頭村。

[1]鬼使:佛教所說的受閻羅役使、到陽間追攝罪人的鬼卒。[2]冥王:

僵仆貌。

於七之亂[1],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

亦鏗然有聲,鬼仆而僵。公亂擊之,聲硬如柝[13]。燭之,則一木偶,高大

又坐待之。逾時,一物穿窗入,怪獰如鬼。才及地,急擊之,斷而為兩,皆

據《聊齋誌異》手底稿

妖術

一世為搢紳[5],行多玷。六十二歲而歿。初見冥王,待以鄉先生禮[6],賜

行七。明崇禎武舉人,山東棲霞縣人。順治五年(1648),他帶領叛逆農夫

彆人存亡的人,能有幾個?爽,不對,不對。

[8]目注隙中:此從鑄雪齋抄本,原作“目注隙中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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