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朝貴公子是我冒充的這回事_第93章 喬遷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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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如果王揚不是穿越的人,這個疑點早該發明。之前想體例還高利貸時,王揚問黑漢一萬錢的代價,黑漢說過一句話——“把我賣了也不值萬錢!”

樂龐笑道:“你這是要買多俊的美婢?在荊州,就算大府裡出去的婢女,也不過七八千。普通的良家婢五六千就能下來。”

Ps汗青謊言實在太多了,教大師一個簡樸的辯白體例,如果一個結論以“當代都是甚麼甚麼”開端的,那是謊言的概率就不小了。因為當代的觀點太大了,不說某一種看法思惟,就是某一個物件,每百年也許都會經曆幾種竄改,把某一特定時候段的特定規子當作泛用的定理,出題目的能夠性就大大增加了。

《魏書·安寧王休傳》說“丁不十錢之費”,意義就是打一份工日薪不到十文;這個和《魏書·薛虎子傳》記錄的兵士薪資能對上,內裡說兵士年薪“資糧之絹,人十二匹”,就是一個月一匹絹,南北朝絹布也屬於貨幣之列,絹一匹在當時的均價大抵三百錢(南朝《南齊書·王敬則傳》:“今機杼發憤,匹裁三百”;北朝《魏書·食貨誌》:“絹匹止錢二百,而私市者猶三百。”則南北相差不大),那就是一個月三百,百姓日薪是十文,那一個月也是三百。這大抵是底層百姓的一個遍及支出標準。

以是在魏晉南北朝時豬肉並不會為貴族摒棄。晉代大士族王濟請司馬炎用飯,有道菜就是“烝豚”,司馬炎感覺“異於常味”,吃美以後特地問了做法然後被震驚了。阮籍葬母,也是“蒸一肥豚”。包含王揚說的“三口一頭豬”,這個梗在電影裡是烤乳豬,烤乳豬這道菜在南北朝時已經很風行了,當時叫“炙豚”,要烤得“色同虎魄,又類真金,入口則消,狀若淩雪”。

以是庾黔婁送二十匹絹已經申明他很看重王揚了。梁武帝感覺陸倕的文章寫得好,賞絹也不過是三十匹。(《梁書·陸倕傳》:“昔虞丘辨物,邯鄲獻賦,賞以金帛,前史嘉話,可賜絹三十匹。”)當然,跟宋文帝犒賞的大手筆不能比。(《南史·徐豁傳》:元嘉初,為始興太守,表陳三事,文帝嘉之。賜絹二百匹,穀一千斛)

陳青珊頓時神采警戒:“你乾嗎?”

他本來是最不肯王揚搬場的,乃至提出隻要王揚留下來,他就把本身住的主室讓給王揚,本身去客舍住!

為甚麼是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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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青珊看了看王揚,收回目光,持續擦拭刀刃:“我不做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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