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蠱的人看準了一家有錢人家,就打算將蠱放入。中蠱的人在冇有醫藥可治的景象下就會死去,死人的財產隨之移入蠱主的家裡。養蠱的仆人養了這類殺人的蠱後必須用蠱持續殺人,每年一個,如果間隔三年不以蠱殺人,蠱主本人也會中蠱死去。…,
更有聽信巫師的謬傳,形立室庭拆散,一家人反目成仇者。民國期間在湘西鳳凰縣,有一名70來歲的老婦,身染風濕肺疾,抱病半年多了,醫藥無效。老婦暮年守寡,有一個兒子,兒子早已娶媳,並生有三男三女。兒子和媳婦非常貢獻,一家人和敦睦睦。有一天,一個補鍋匠路過此地,到這一家找個處所安息,見老婦躺在床上嗟歎不已,就上前扣問。補鍋匠誇口說:這類病最好醫,得了這類病的人,我不知醫好了多少個。下藥後頓時止痛,7天就病癒,包管今後永不複發。老婦信覺得真,就請他醫病。補鍋匠說,隻要先設神座撤除草鬼(蠱),藥纔有效,並講了一通如何設神座請神除草鞏法。老婦見他說得頭頭是道,更加信賴。兩邊當即講定除肉酒、香火、法幣3元外,再加1丈2尺青布作為酬謝。禮品備齊後,補鍋匠把“藥”也采來了。該補鍋匠極其奸刁,特地在一個十字路口設神座請神,覺得路上行人多,必然有婦人顛末旁觀,他便乘機誣告其為盅婆,好棍騙財帛。豈料作法兩小時之久,並無婦人顛末。回家後老婦感覺補鍋匠不靈驗,大說其不是。補鍋匠挾恨在心,便決計挑動一家人成仇,他詭秘地對老婦說:“此草鬼婆不是外人,恰是你家媳婦。我不便施用神通侵犯於她。彆覺得我求神不靈。”說罷,將禮品一卷而去。老婦因喪失財帛大為懊喪,把仇恨轉到兒媳婦身上,痛罵兒媳婦是蠱婆,並籌辦到官府告兒子違逆不孝。後經族人再三安慰,同意不狀告兒子,但逼兒子當即退妻。兒子不肯休妻,老婦人便把兒子、媳婦逐削髮門,併發誓與兒子一刀兩斷,身後也不要兒子送終。好端端一個敦睦家庭,被補鍋匠活活攪散。那補鍋匠誘騙財物後,一去不返。半月以後老婦就病死家中。
(3)帶同大蒜頭出行,每飯,先食大蒜頭,有蠱必吐,不吐則死,仆人怕受扳連,當然不敢下蠱。
破,一邊忿忿地罵道:“著[1]蠱了,著蠱了。挨刀砍腦袋的,誰放的蠱我已曉得了。她不從速收歸去,我是不饒她的!”如果吃魚不慎,魚骨卡在了喉嚨,母親就會叫孩子不加咀嚼地吞嚥幾大口飯,將魚刺一股腦兒地吞下肚裡。隨後叫小孩到大門口默唸著某或人(被以為有蠱者)的名字,大聲喊叫:“某某家媽有蠱啊,她放蠱著我,我曉得了,她不從速收歸去,我是不饒她的:哪天我要抬糞淋她家門,揀石砸她家的屋頂,讓大師都曉得她家有蠱,有兒娶不來,有女嫁不去哩!”喊聲中充滿了氣憤和仇恨。傳聞通過這類喊寨的體例,“放蠱”的人聞聲了,內心驚駭,就會主動將“蠱”收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