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王_關於蠱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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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蠱-Wikipedia:

(3)又如:蠱慝(蠱蟲引發的禍害蠱證(腹內生蟲的病蠱毒(蠱蟲之毒)

明崇禎十七年(西元一六四四年),廣柀產生一件植物蠱疑案。在香山縣的山林裡,有一種草叫胡蔓草,像蓴花,有黃色、有紅色,含有劇毒,放入人的口裡,人就會百孔出血;葉汁若吞進肚子裡,腸胃也會腐敗。本地的敗類常常操縱胡蔓草做蠱害人。崇禎期間某年春季,雲南人羅明夔到香山縣當縣令,體味胡蔓草害人的情節今後,就命令:普通人向本縣告官的,每人隨繳胡蔓草五十枝。這道號令下了今後,胡蔓草也就砍光了。羅縣令把收繳的香花,親身監督雜役燃燒,不久,這類香花便在香山絕跡。…,

宋朝對於官方有過放蠱和養蠱前科的人,辦理非常嚴格。太祖乾德二年(西元九六四年)命令將永州(湖南省零陵縣)養蠱的人三百二十六家移往本地的窮鄉僻壤,不準他們進城(同上書,卷四)。明朝產生的放蠱事件蠱除了種類分歧外,另有必然的刻日。中蠱的人在必然的刻日裡,蠱毒就會發作,發作今後,有解藥能夠消弭,如果超越必然的刻日就無藥可救。

如果偶然持續扶養它,要籌辦一隻小箱子,放些金銀絲綢,把金蠶蠱墿麵,然後把這隻小箱子放在路旁,任憑彆人把箱子攜走,叫做嫁金蠶蠱。金蠶蠱對於人體的風險很大,它像人身後屍身上生的屍蟲一樣,侵入人的肚子後,會吃完人的腸胃。它的抵當力很犟,水淹不死,火燒不死,刀也砍不死(見本草綱目援引蔡攸叢話)。

(14)蠱卦是《易經》六十四卦第十八卦。

(2)同本義[parasite]蠱,腹中蟲也。--《說文》掌除毒蠱。--《周禮·秋官·庶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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