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墨學上的蠱有多種涵義,首要的一種涵義作“腹中蟲”解,從蟲,從皿。皿是一種用器盛飯的飯盒、飯碗或盛其他食品和飲料的用器都是(蟲字意味好幾隻蟲)。
川彝族製蠱個案
後代的造蠱之法,多與此附近似。綜合文籍及官方傳播的體例,蠱毒的製作體例有上麵幾種。取諸毒蟲密閉於容器中,讓它們當中的一個把其他的都吃掉,然後,就把活著的這個蟲稱為蠱,並從它身上提取毒素。如《隋書·地讕》謂:“其法以蒲月五日聚百種蟲,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餘一種存者留之,蛇則曰蛇蠱,虱則曰虱蠱,行以殺人,因食入人腹內,食其五臟,死則其產移入蠱主之家。”
宋朝管束放蠱的群眾間放蠱害人的事,也常在刑事案件中傳到朝廷。宋仁宗慶曆八年(西元一○四八年),仁宗一天翻看福建路(省)奏報朝廷的刑案,發明官方常有人放蠱害人,仁宗非常難過。又一次在刑事案件中。敘明福州有一個叫林士元的大夫用中藥醫治蠱毒,很有結果,仁宗奉告近官:可將林士元的治蠱藥方交給宮中的太醫檢查,連同太醫們彙集的治蠱秘方,彙為一編,印成專書,頒佈各路,轉發各地官方利用(見續資治通鑒卷四十九)。…,
(13)通“故”(gu)。故事、舊事、舊業[story]乃命五史以書五帝之蠱事。--《尚書大傳》
第一件巫蠱案是公孫賀本人引發的。公孫賀當時在朝做丞相,很得武帝信賴,他的兒子公孫敬聲也在朝做太仆,父子二人權傾一時。可惜公孫敬聲的私餬口不檢點,擅自調用了軍費一千九百多萬錢,因此被關進長安詔獄。當時另有一件要案的正犯朱安世在逃,武帝命令必須拘繫到案。公孫賀愛子情殷,向武帝包管由他將朱安世拘繫到案,但要求開釋他的兒子公孫敬聲。他的要求獲得了武帝的答應。朱安世歸案後,反向漢武帝報告公孫敬聲和武帝的女兒陽石公主通姦,以及公孫敬聲在廟裡謾罵武帝早死,並在武帝常常顛末的馳道上埋木偶為巫蠱,以促武帝早死的事。這些事情都是莫須有的,當時正值武帝暮年,每天都在恐憂滅亡,他信覺得真,將丞相公孫賀父子和陽石公主都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