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手回憶錄_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什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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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是個造神的處所,這裡向來都不缺神。每個期間都有一批巨擘擎天而起,一代代的股神此起彼伏,很少有人能成為兩代人的偶像。他年青時崇拜的名字,對我們來講都陌生得很,比如詹姆斯・基恩、愛迪生・傑羅姆、迪肯・懷特等。

就拿本書的第一句話來講吧:“我grammar school剛畢業就插手事情了。”針對這句話,彼得・林奇說:“隻要能夠做五年級的數學題,你就有了根基的技術。”那很明顯,grammar school是“小學”的意義。但是市場上暢通的大部分版本(包含我之前的版本),都譯作了“中學”。本來,grammar school,在英國事“中學”,但在美國倒是“小學”。

本來,英文書越典範就越簡樸。如果它不簡樸,大部分美國人看不懂,那它如何引領美國人的思潮,併成為典範呢?中國人讀不懂外版典範,不是因為典範難,隻是譯本的題目。

財產來來去去,股票此起彼落。利弗莫爾的巨大,不但僅在於他的紅利,更在於他犯過的弊端。他說:“曉得不該做甚麼,比曉得該做甚麼更首要。”任何人出場,都不是來撿錢的,是來贏錢的;要贏錢,就得有經曆。而每一個經曆,都必須用真金白銀來買(或看著彆人去買)。生長就是試錯,對買賣商來講特彆如此。

利弗莫爾的生長是冗長的,他幾近甚麼都做過:他做過散戶,當過主力,做過操盤手,乾過承銷商,把持過美國的國計民生,在股票和期貨市場做空做多都大賠大賺過……他的平生,是一份從14歲入場到63歲共49年經曆的總結。投機商能犯的弊端,他都犯過了;投機商將犯的弊端,他也都犯過了。他提出的各種法則,不是幾千塊幾萬塊換來的,每一條都是幾百萬美圓買返來的,以是比真金白銀更加有代價。

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憑甚麼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下去

我不能吹噓這個版本多麼好,但我能夠毫不羞赧地說:這個版本,比我三年前的版本,要強一百倍。

華爾街上朝代的更迭甚為敏捷,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接踵而歿。這些人,連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請他們幫手,隻是厥後又被新的眾神代替。或許再過幾十年,就冇人記得巴菲特是誰了,因為到時會呈現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領新的期間。

傑西・利弗莫爾,美國投機家,1877年生於馬薩諸塞州鄉村。父親逼其子承父業,他憤而離家出走,小學剛畢業就出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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