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日常生活_第5章 情感篇:古人談戀愛,不在七夕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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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地,人們熟諳到這類“雜遊”太太草率了,也不文明,和獸類冇有辨彆。特彆是和本身的長輩“雜遊”,想想都是很噁心的事。因而人類就退化到了婚姻軌製的第一階段――血族群婚。所謂血族群婚,就是一個血緣群體,遵循輩分辨彆,平輩之間能夠婚配。這類婚姻情勢的呈現,根絕了和長輩婚配的環境產生,是人類最後倫理看法的表現。在這個階段,你的姐姐mm、姑表親戚,都可以是你的老婆,也就是明天所說的遠親結婚。中國當代神話傳說中的伏羲和女媧就是兄妹乾係,兩人的婚姻乾係就是血族群婚在傳說中的印證。

前人嫁女為何要給這麼多嫁奩呢?首要有兩點啟事:第一是補助家用,讓女兒的婚後餬口更溫馨些。在宋朝,女性具有必然的財產權,女方的嫁奩婚後歸本身安排,夫家不能隨便取用,不然會被人瞧不起。彆的,厚嫁另有一個更加首要的啟事:嫁奩越多,女兒婚後在夫家就越有職位。《三朝北盟會編》記錄了一個有關嫁奩的故事。說宋朝秦檜投降金軍後被外派任務,其妻王氏擔憂本身被丟下,就用心喧華說:“我嫁到你們秦家,那但是明媒正娶,光嫁奩就有20萬貫,我父親給這麼貴的嫁奩就是想讓我和你共度餘生,你現在想把我丟在這裡嗎?”這段對罵是用心演給金人看的,金人終究同意了王氏隨秦檜同業,看來金人也曉得這麼貴的嫁奩是不能“孤負”的。

前人壽命不長,以是結婚都早,很多人都傳聞過:前人十四五歲就結婚了。果然如此嗎?這一篇我們來考查一下前人的結婚春秋。

當代儒家社會,很少有自在愛情,因為在保守的支流代價觀下,未婚男女很少有打仗的機遇。當代大部分婚姻都順從“父母之命,媒人之言”,說白了就是在長輩安排、媒婆先容後結婚。這類婚姻中的伉儷兩邊,在婚禮前都不必然見過相互,也就無所謂喜好不喜好了。以是,當代的包辦結婚不會存在“主觀上的結婚難”。近年來,大齡男女們知音難覓,很多人又開端記念起“父母之命”式的包辦婚姻了,管他喜好不喜好,起碼費事。

第三種仳離體例較為調和,伉儷兩邊感情分裂後的誌願仳離,當代稱之為“和離”。與休妻中的男人雙方主張仳離分歧,和離誇大伉儷兩邊都成心願,特彆是女方的誌願。當代“和離”和明天遍及的和談仳離近似,法度也大抵不異。起首,伉儷兩邊都有仳離誌願並達成分歧。其次,兩邊家長親眷需求同意。再次,丈夫要出具和離的文書,伉儷兩邊及父母簽書畫押。最後,將和離文書上交官府,獲得準予後變動戶籍,“和離”便完成了。當代的和離文書稱為“放妻書”,一個“放”字很成心蘊――豪情不在,婚姻難續,伉儷兩邊各自放過,好聚好散。1900年出土的敦煌文書中,有一批唐朝文獻,此中就有十幾份“放妻書”。其筆墨文雅,情打動容。此中一份放妻謄寫道:“願妻娘子相離以後,重梳蟬鬢,美掃蛾眉,一彆兩寬,各生歡樂。”王教員頓時想起席慕蓉說過:若不得不分離,也要好好地說再見,也要在內心存著感激。這類境地,當代人也很少能夠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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