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以為,此次官員考覈是她推行吏治清算不成多得的機遇,通過考覈能夠裁汰庸懶、老弱、不稱職的官員,也能夠使宦海有所警示,尋求抖擻。
考覈的原則:以官聲、政績取人。成績凸起者,賜與破格汲引;平淡衰朽者,非論“年已逾歲“或將近休齡,都勒令退休。為的是將年富力強有進取心的官員安排在首要崗亭上。
所謂“四格“是指“才“(指才調,分長、平、短三等),“守“(指操守,分廉、平、貪三類),“政“(指政務,分勤、平、怠三類),“年“(指春秋,分青、中、老三類)。
這是效仿明朝的官員辦理軌製而實施的一項對現任官考覈的軌製。
但對於方纔垂簾聽政的慈禧來講,她與曆代天子一樣,對於漢族官員特彆是統軍大員有著極大的防備心機。
但是,盤根錯節的政治乾係,卻使本已科罪明白的案件變得非常龐大,來自於方方麵麵的說客極力為其擺脫。這些人各懷親信事,有的是私交甚厚,有的是兔死狐悲,有的是不明是非,有的是見風使舵。
慈禧一樣擔憂曾國藩的生長會成為威脅大清統治的處所權勢,但是她更清楚,對於她來講為患最重的是承平軍的存在。而對於官員任射中的滿漢分治,慈禧有著更加實際的考慮。
“大計“是考覈道、府及州縣官員。普通是由各級官員憑藉屬乾係逐級考查,做出評斷,最後申之各省督撫,核其事狀,注考造冊,送吏部複覈。
他以為僅根據“封疆大吏失守城池斬監候,秋後處決律“是不敷的,又加上何桂清擊殺執香膜拜父老十九人,傷天害理,罪當減輕,擬斬立決。
慈禧以為,要獲得此次考覈分歧以往的結果,就不能虛應了事。是以,慈禧親身把握獎懲大權,議政王奕供招考查根據,兩宮太後彆離引見各級官員,根據政績,賜與考覈。
將大哥體衰已不能勝任事情的內閣學士巴彥春、平淡無能的光祿寺卿雷以諴和操行汙下的光祿寺少卿範錄典,一概同時勒令退休。
但是慈禧這時清楚,直接威脅大清統治穩定的是,長江流域的承平軍和黃河道域的撚軍,這些親信大患一天不除,她的統治就一天不得安寧。
所謂“六法“是指“不謹“、“罷軟有為“、“暴躁“、“才力不敷“、“大哥“、“有疾“等六個方麵的缺失。顛末考覈,被列入“不謹““罷軟“者,撤職處罰;屬“暴躁““鄙人“者升級;“大哥““有疾“者勒令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