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骨之寵1_第159章 我不殺伯仁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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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事各六人,從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趴品下。吏部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

郎。自四品,皆上番於吏部;不上者,歲輸資錢,三品以上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

案牘,出符目;以亭長啟閉、傳(★以上頁一一八五)禁約;以掌恪守當倉庫及陳設

,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焉。

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細

相、號令撻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

尚書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領百官。其屬有六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

李靖以疾辭位,詔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蓋起於此

中書省。開元中,張說為相,又改政事堂號「中書門下」,列五房於其後:一曰吏房

是時已有員外接,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員。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類,皆非本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劾禦史

▲吏部郎中

省,來歲復置。初有馹驛百人,掌乘傳送符,後廢。)

品以下,量資而任之。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

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吏部)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製授;六

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

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

。蓋其始未嘗不欲立軌製、明紀綱為萬世法,而常至於交侵紛亂者,由其時君不能慎

會決焉。凡上之逮下,其製有六:一曰製,二曰敕,三曰冊,天子用之;四曰令,皇

唐之官製,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略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別,約省、曰臺

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請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從七品上曰朝散郎,從七品下曰

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製,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

、戶部為中行,工部、禮部為後行;行總四司,以本行為頭司,餘為子司。)庶務皆

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層次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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