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甚麼意義?”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他厥後如何樣了?”
一名練習有素的偵察和格雷格森、雷彌瑞德之流的辨彆就在於這些纖細之處。”
我們穿過衚衕,進入一個方形大院。奧得利大院並不潔淨,院內用石板鋪的空中,四周是粗陋的住房。我們穿過臟兮兮的孩子群,鑽過曬著的衣服,找到了46號。46號的門上釘著刻有“蘭斯”名字的銅牌。我們前去探聽,那位差人正在睡覺,我們便在前麵的小客堂裡等他。
“你俄然愣住了腳步,又回到了花圃門口,”福爾摩斯插嘴說道,“你為甚麼要那麼做?”
“好了,我曉得你都看到了甚麼。你在屋裡走了幾圈後在屍身旁跪了下來,然後走出房間,又去拉廚房的門,再厥後……”
“樸重人一個也冇有。”
“那麼請講吧,讓我來聽一聽。”
我用手擦了一下前額,說:“我全被搞胡塗了,愈想愈感覺這個案子奧秘。如果真有兩小我的話,那麼這兩小我如何會到這空屋子裡來呢?送他們來的車伕又是甚麼人呢?一小我如何能逼迫另一小我把毒藥服下去呢?那血是從那裡來的呢?既然不是圖財害命,凶手又為了甚麼目標呢?那女人的戒指又是從那裡來的?最首要的是,凶手在逃離現場之前為甚麼要寫下德文‘複仇’呢?誠懇說,我是冇法把這些究竟聯絡起來的。不曉得你對這連續串的疑問有甚麼高見。”
“牆上的字是一小我用食指蘸著血寫的。藉助放大鏡發明,有些牆粉在寫字時被颳了下來,申明這小我的指甲冇有修剪過。不然絕對不會呈現如許的環境。我從地板上彙集到了一些菸灰。這些菸灰的色彩較深,呈片狀――是印度方頭雪茄灰的特性。我曾對雪茄菸灰停止過特彆的研討――我曾就此寫過一篇專題論文。不是我誇口,不管是甚麼牌子的雪茄或菸絲留下的菸灰,我一眼就能辯白出來。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冇有重視到嗎?”福爾摩斯不耐煩地打斷他。
“那小我長相如何?”歇洛克・福爾摩斯問。
因為我們攪了他的覺,以是他出來時,明顯有點兒不歡暢。他說:“我已經把那件事向局裡陳述了。”
“這個半鎊金幣給你。”我的火伴說著站起家來戴好帽子,“蘭斯,恐怕你乾差人是永久得不到晉升了。你的腦袋不該隻是安排,還得有點用處才行。昨晚你本來能夠提個警長的,因為你昨晚架起的那小我就是這樁奇案的作案者,我們都在找他。現在說甚麼冇有甚麼用了。走吧,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