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你的推理還是不很清楚。”我說。
“一旦認準我要清查的工具,要確證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我曉得這傢夥替哪家公司事情,以是我一拿到那份尋人啟事,就和那家公司聯絡上了,去掉此中統統能夠的假裝的東西――甚麼絡腮鬍子、有色眼鏡、嗓音之類的,請他們奉告我在他們的傾銷員中間有冇有誰與之邊幅符合。我已經重視到了打字機的那些特性,因而給他本人寫了封信,寄到他的辦公地點,問他可否來這裡一趟。不出我所料,他的複書還是用打字機打的,並且上麵那些具有特性的纖細弊端一模一樣。同一班郵件到的另有一封芬切齊大街的西屋和馬阪克公司寄來的信,上麵說尋人啟事上描述的那些邊幅特性與他們的雇員詹姆斯・溫迪班克在各方麵都非常符合。這就是啦!”
“哎,我說的不是這個,而是阿誰案子!”我叫道。
我很信賴福爾摩斯的推理才氣和暢旺的精力,是以,看到他對要偵破的疑問案件的成竹在胸、有條不紊的態度,我想他必定非常有掌控。我曉得他破了這麼多案子,隻失利過一次,就是關於愛仁娜・阿得勒的相片案。但是,當我想起“四署名”和“血字的研討”那些怪事時,就感覺如果福爾摩斯都不能偵破的案子,那確切是太奧秘了。
“恰好相反,”福爾摩斯非常安靜地說,“我敢包管我必定能找到阿誰赫斯莫・安吉爾先生。”
“我們事件所裡統統信函都是用這台打字機打的,有點磨損是理所當然的。”我們這位客人邊說邊用那雙靈敏的眼睛掃了福爾摩斯一眼。
歸去今後,我忙著給一個沉痾患者治病,第二天又照顧了他一整天,直到快六點時,纔算忙完。我坐了一輛雙輪馬車駛向貝克街,就怕去晚了幫不上福爾摩斯的忙。當我瞥見他時,他本身在家,全部身子蜷在扶手椅中,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樣。麵前放著讓人害怕的燒瓶和試管披收回刺鼻的鹽酸氣味,看來,他又做了一天的化學實驗。
溫迪班克先生驀地一驚,手套掉到了地上,但他還是強裝平靜地說:“聽您這麼說,我真是太歡暢了。”
“那薩瑟蘭蜜斯如何辦?”
“阿誰拜托人的繼父溫迪班克先生來了。”福爾摩斯說,“他給我複書,說六點之前來。請進吧!”走出去一其中等身材,身材結實,麵板髮黃的三十多歲的男人,他髯毛颳得很潔淨,一副恭維阿諛的神態,看了我們倆一眼,摘下他那頂圓帽子,放在邊架上。他向我們略微鞠了個躬,就側身坐在了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