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略讀過了這本小冊子,”他說,“說實話,我不敢恭維。偵察學是或者應當是一門切確的科學,應當以沉著而不是豪情來對待它。你在它的上麵塗抹了浪漫主義的色采,比如在歐幾裡得的多少數學定理裡摻進愛情的情節。”
每天,他都要注射三次如許的藥水。幾個月下來,我已經習覺得常了。跟著時候的推移,我對此的惡感也越來越激烈。每當夜深人靜,想起這件事的時候,我總感覺不安。多次想向他說出我的內心話。但他脾氣古怪,不能采取彆人的定見,以是要想諫阻,的確是一件難事。他的意誌固執,再加上他那自發得是的態度和我在與他相處的日子裡所察看、體驗到的古怪脾氣,常使我感覺膽怯,不敢說出來。何況,我也不肯意讓他不歡暢。
“不試。插手了那場對阿富汗的戰役後,我的體質到現在還冇完整規複。我可不想再讓它雪上加霜。”我不客氣地答覆。
我寫那部小冊子本意是叫他歡暢,冇想到反倒捱了攻訐,心中很不是滋味。實在說,我被他的自大給激憤了,按他的說法,那篇令我自鳴對勁的文章彷彿字裡行間都應當完整用來描述他的傲視同倫。我與他同住貝克街已經好幾年了,我多次發明我那火伴在文靜的說教中埋冇著一點傲慢高傲。我冇有再說下去,而是坐下來看我的傷腿。它之前曾被槍彈擊穿,固然無毛病去處坐臥,但每當氣候竄改,我的腿就會疼痛難忍。
他剛翻開本舊書,聽了我的話,無精打采地抬開端來:“百分之七溶液的可卡因,你想嚐嚐嗎?”
“你的文章?”我顯得驚奇。
菸灰常常是作為刑事案件中的證據呈現的,偶然還可所乃相稱首要的線索。細心想想傑弗遜?侯坡的案子,你就能體味到,辯白菸灰的才氣,對於破案是大有幫忙的。舉例說,能夠辨彆菸灰,你就能在一個案子裡鑒定凶手吸的是哪種煙。這就能大大縮小你的窺伺範圍。在把握了這類技術的人眼裡,辯白印度雪茄煙的黑麪與‘烏煙’煙的白灰,就和辨彆白菜和馬鈴薯一樣輕易。”
歇洛克・福爾摩斯從壁爐台的角上拿出一瓶藥水,又從一個羊皮麵的皮匣裡拿出注射器。他用慘白、苗條而又有勁的手指裝好針頭,捲起襯衫左邊的袖口。他冷靜地看著本身的胳膊,肌肉發財,卻充滿了針眼。過了一會兒,他把針尖紮入肉裡,把藥推動去,以後,躺進安樂椅裡,身材獲得滿足似的,舒暢地長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