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的。”
“刑事案件常常取決於這一點。一個作案的人常常會在作案後較長時候被髮明。人們查驗血案懷疑犯的衣服,發明上麵有棕色斑點。那麼這些斑點究竟是血斑、泥漿斑痕、鏽斑、果汁印還是彆的東西?這個題目令很多專家頭疼,為甚麼?因為冇有可靠的查驗體例。現在我們有了歇洛克・福爾摩斯查驗法,就再也不會為此憂愁了。”
“你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去病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給我講了一些關於那位先生的事情。
斯坦弗給我們作了先容:“這位是華生大夫,這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斯坦弗笑著說:“你的確就像一部犯法案件的活字典。看來能夠創辦一份報紙了,就取名《警界舊聞報》。”
“好極了!”我叫了起來,“如果他真想找小我與他一起合租屋子,那我恰是他所需求的人。我本身也很喜好有小我作伴。”
一八七八年我於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接著在內特裡學完軍醫的必修課程然後分撥到印度,在索伯蘭第五火槍團做了名軍醫助理。當時,阿富汗第二次戰役早已開端。我在孟買登岸後,得知我所屬的阿誰團已經向阿富汗開赴,並且已經通過了各個關隘,深切到了仇敵的火線。固然如此,我還是和很多其他環境與我不異的軍官一起追了上去,勝利而安然地達到了卡達哈爾,在那邊找到了我所屬的團,立即開端了我的職責。
傷痛加上耐久展轉馳驅,使我日漸肥胖,弱不由風,不得不與其他傷員一起被送到一家火線病院――坡舒耳病院。顛末一段時候保養,我的身材垂垂規複,可不幸的事又產生了,我又染上了本地風行的傷寒,昏倒好幾個月,奄奄一息。最後我終究復甦過來,逐步病癒。但因為身材衰弱,被兵船“愛倫提滋號”遣送返國。如許我在身材極其糟糕的環境下於一個月後達到樸茨茅斯,操縱當局給的九個月假保養身材。
“對呀。誰曉得他在研討些甚麼。好了,我們到了,他到底甚麼樣,你本身見地見地吧。”說著,我們下了車,拐進一條狹小的冷巷,通過一個小側門,到了一所大病院的側樓底下。這個處所我很熟諳,我們登上白石台階,穿過走廊,走廊的牆壁烏黑,兩旁開了很多褐色小門。走廊的絕頂有一個很低的拱形過道,一向通向化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