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母。”李知遠理了理衣冠,隔著河水拱手為禮,答覆:“這是我大妹芳歌,小弟青陽。大妹,小弟,喊人。”
青陽才九歲,恰是男孩子最奸刁的時候,剛纔他趁姐姐發言的機遇,緩慢地抓走了一把充做賭注的瓜子,但是被姐姐抓了個正著。“李大蜜斯,你恁冇個蜜斯模樣,叫爹瞥見,要請你吃筍子炒肉的。”
“那爹如何講?”精華有些不樂意的鼓起腮幫子,道:“這個翰林有甚麼好當的,一年連炭敬都收不到幾封。爹都五十多歲了,在家享清福纔好。”
柳氏微微點頭,“精華過來,你就隔江和你世兄世姐見個禮罷。”
“笑不露齒!笑不露齒!”柳氏推開女兒,順手把窗戶都掩上了,笑罵:“你大姐瑤華好生溫馨,如何你就像個活猴!”
“另有六七裡遠。”守在門外的婆子笑道:“二蜜斯,老爺剛纔過來,瞥見您在蹲馬步,讓您搬個板凳坐下再寫二百。”
“贖他返來輕易,你爹不樂意!”柳氏感喟道:“我已經寫信回滄州托你小孃舅找便人給他捎了二百兩銀子,也很夠他花了。過幾個月遷都大赦,他就能返來了。你爹的意義,是叫他吃幾個月的苦頭,好磨磨他的暴燥性子。”
“趁爹爹在王家船上做客,我要好好揍你一回。”芳歌挽起衣袖去追,青陽一邊逃一邊怪叫,李知遠去攔,船艙裡頓時雞飛狗跳,歡聲笑語亂成一片,在富春河邊傳的很遠很遠。
王翰林的小女兒精華正端坐在窗邊臨帖。她麵前的桌子上攤著一本字帖,左手前擺著青磁筆洗和筆海,右手邊雨過天青色的美人瓶裡插著一枝梨花。她的衣袖高高挽起,烏黑的胳膊上沾著幾點墨汁。
“婦人的陪嫁是私產,我要如何用,夫家人本來就管不著。”柳氏嘲笑道:“我對你大姐和二哥好,在你大哥眼裡都是彆有用心。他天生性子如許彆扭,我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說了反添費事,像是跟黃家跟誇耀似的。”
柳氏是自家的女兒如何看如何好,極是嬌慣這個女兒,更何況北方女孩兒多是凶暴的,內心感覺女兒這模樣恰好。但在南邊人王翰林看來,小女兒活潑過分,嫁到夫家去必然會刻苦頭。以是他定下了端方,要女兒每天寫四百個大字,藉此來磨練她太度日潑的脾氣。看上去,這類體例很管用,十五歲的精華不發言的時候,看著和順文靜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