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曹,作為秀保直屬的政策履行傳達機構,近似漢朝丞相府中的曹屬,直接服從於秀保,賣力將七司的決策和建議遞交給秀保停止終究定奪,具有對七司政策的指導權和建議權,多由秀保譜代家臣擔負最高長官“曹掾”。雖說名義上隻是秀保的私家機構,但實則成為壓抑和減弱七司的首要力量。首要包含以下九部分: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起碼在“七司九曹十二所”剛建立時,非論是豐臣宗家還是各地大名多數還是承認的,畢竟有前車之鑒,誰也不但願再呈現一個能擺佈國度政策、架空宗家的機構呈現,將權力停止如此分離,多是被看作是主家衰弱的環境下不得已而為之。鮮有人認識到,這個軌製的背後,是秀保權力的進一步收縮,昔日五大老、五推行把握的決策權,正潛移默化地轉移到秀保一人手中,與此同時,他身後的暗潮彷彿也更加澎湃了。
可究竟上,此處的十二推行與當初統轄中樞大權、動輒能夠變更千軍萬馬的五推行比擬,實在不值一提,推行的職責也從主動地決策批示變成了被動地履行。
都察司:豐臣政權的最高司法構造,主管天下科罰政令及考覈刑名;
武衛司:加藤清正;佈政司:前田利政;都察司:宇喜多秀家;度支司:淺野長政;秉禮司:片桐且元;營繕司:池田輝政;勘合司:後藤基次。
市曹:賣力天下各地販子治安的保持(有專屬軍勢),大名城下町扶植的終究考覈和報批,對接佈政司;
除此以外,為更好地將中樞的政策落實到各地,同時製止七司擅權瞞報,秀保還在七司之下連續設置了賦彆、安堵、官途、寺社、普請、鍛錢、貢舉、檢使、目付、保護、造營、宿驛等十二所,拔取親信家臣及靠近大名家中宿老重臣擔負推行,賣力政策的實在履行,並將履行環境及時向七司和九曹反應。
監曹:對各地代官、大名行動的監督和記錄,對行動不端、企圖不軌者及時上報並采納辦法,不對接所司,詳細職員構成不明。
刑曹:刑法政令的終究考覈和報批,對接都察司;
基於這一目標,秀保肯定了首批司判和曹掾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