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暗衛當即履行指令,上前輪起雙臂,擺佈開弓,連搧了吳縣令幾十個耳光,直打得他脖子偏到一邊,連頭都不能回了。
李氏還想再說,被村長拉住,“達娘子,你彆觸怒了縣老爺,心丫頭受的罪更多。”
是以特地叮嚀民婦,家中切不成讓彆人隨便進入。
那捕頭最是油滑,因而便應允了。
這意義擺瞭然就是,你說舒心冇下藥,那邊說舒心下藥了,都是一麵之辭,我愛信誰的信誰的。
吳縣令的小咪縫眼一亮,摸著山羊鬍問道:“張捕頭,如何啊?”
被殺手追殺她都冇有受傷,卻在這類處所出血了!
就算最後替舒心昭雪了,舒心的苦頭也吃足了,蔣巡撫的目標也達到了。
若本日官爺不承諾民婦,民婦亦不敢禁止官爺辦差,但少不得要奉告雲公子,請雲公子措置。”
未幾時,舒心上好了傷藥,回到縣衙正堂。
吳縣令眸子轉了幾轉,還是提步向外走,不過這一回卻號令捕快,將涉案一乾人等全數帶回縣衙。
捕快們當即拖著舒心、舒鼎盛、李氏、村長等人,大步跟上。
那名捕快揪起李氏用力一推,李氏站立不穩,往地上摔去。
而此時,傳聞縣令已經派人去搜尋舒家的舒心,正焦心腸思慮對策。
當下便擺出公事公辦的架式,正色道:“如何辦案,下官還曉得,世子爺如果情願為舒女人作證,儘管作證便是。但是如何采取,下官自會分曉。”
越想越氣,又重重地哼了一聲。
不過現在雲少卿已經返回了都城,要請他過來作證,還需求幾日的時候。
吳縣令恨鐵不成鋼地瞪了張捕頭一眼,清了清嗓子,擺出官威道:
“太坦(大膽)!泥(你)這刁民敢打本官!來人,給我藍下(拿下)。”
雲少卿乃當朝國舅,不是他一個小捕頭獲咎得起的,可彆為人辦事,惹得本身一身臊。
趴在地上暈眩不已的吳縣令,還不忘端架子,隻是冇有門牙,說話漏風。
說著,甩下一隻令牌。
隻是,為了公道起見,還請官爺答應民婦和家中兩名主子跟從在後。
心兒如何會犯事?莫非是那晚的事麼?但是心兒明顯是受害者,莫非說,縣令老爺抓不到匪首,想拉幾個替罪羊?
從省會到縣城,有小半天的路程,吳縣令就先將世人安排在縣城的驛館內歇息。
張捕頭附在吳縣令耳邊嘀咕了幾句。
吳縣令趕快拿出幾張蔣府下人、以及一名官員公子的供詞,非常得瑟隧道:“是以事有何公子作證,可謂萬分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