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聽了以後,心中大急,如果疑犯,必定會投入大牢。
而此時,傳聞縣令已經派人去搜尋舒家的舒心,正焦心腸思慮對策。
但是李氏又提了一個要求,“民婦這邊隻要三小我,還請捕頭將統統人集合在一起,一間房一間房地搜尋,不要分開搜尋。
滿嘴鮮血的吳縣令敬陪末坐,非常寒微地解釋打舒心的啟事。
如果雲公子真的來作證,那可就難辦了!
雲少卿乃當朝國舅,不是他一個小捕頭獲咎得起的,可彆為人辦事,惹得本身一身臊。
“即便冇有物證,也有人證,舒心你還是疑犯,必須跟本官回縣衙,待本官調查清楚,再行決計。”
“太坦(大膽)!泥(你)這刁民敢打本官!來人,給我藍下(拿下)。”
舒肉痛得一縮,隻感覺半邊屁屁都冇知覺了,但是那痛的感受,卻滲入到了五臟六腑。
說著,甩下一隻令牌。
雲少卿身份再高貴,也不能插手處所事件,想昭雪也不輕易。
萬般無法之下,捕頭隻得承諾統統人在一起搜尋。
那吳縣令聽了這話,心中叫苦不迭,還覺得巡撫大人的馬屁好拍呢,誰曉得竟這般費事。
舒心的小臉彷彿凝了冰霜,她決計當著吳縣令的麵,說請雲少卿作證,就是但願吳縣令有所顧忌。
如果是普通的村民,這點把柄他自不在乎,但是能跟當朝國舅對話的人,他就不能不上心了。
向來就是循分守己良民典範的李氏嚇了一跳,賠著謹慎問道:“官爺,叨教,縣老爺為何要搜尋民婦的家?釧”
看來此次去縣衙,少不了一頓皮肉之苦了。
吳縣令聽到這話,較著一愣,他並不曉得雲香坊的少主當時也在一旁。
她咬牙忍住痛呼,深深吸了一口氣。
李氏聽得一怔,忙淨了手出來,就看到天井裡站了五個靛衣皂靴的捕快。
她懇求吳縣令道,“縣老爺,民婦的女兒年紀還小,請讓民婦代為受刑吧。”
“心兒!”李氏得看垂淚不已,直接撲到舒心的身上,想替她擋下殘剩的棒刑。
這意義擺瞭然就是,你說舒心冇下藥,那邊說舒心下藥了,都是一麵之辭,我愛信誰的信誰的。
拖著舒心的捕快將舒心一丟,舒心一個站立不穩,重重摔在地上。
或者是,“官爺您手臂癢嗎?民婦家有止癢藥膏。”
吳縣令的神采很欠都雅,真冇想到這個世子竟是個不怕事的傢夥,竟然真就敢乾與處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