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雲如許想著,將目光轉向了註釋:很多年前,有一個天子,為了穿得標緻,不吝把統統的錢都花掉。他既不體貼他的軍隊,也不喜好去看戲,也不喜好乘著馬車去遊公園――除非是為了去誇耀一下他的新衣服。他每一天每個小時都要換一套衣服。人們提到他,老是說:“皇上在換衣室裡。”
能寫出如許文章的人,需求有必然的經曆,需求沉澱,需求對人道停止過研討和思考,普通的作家底子就做不到這點。而如許包含著對人道的思考,對社會察看的文章竟然會出自一個十七歲的少年之手。
要不是他親眼看著這片文章是秦歌在本身麵前寫成的,他是不管如何也不成能信賴的。
固然他曉得以秦歌的才調,隻要他想,那麼他很輕易就能在文學圈翻開一條通道。但如果有本身的幫忙,無疑能夠讓他少走些彎路,並且他還想要看看,在本身有生之年,秦歌究竟能走到哪一步;他想要曉得這個長得有些帥氣,看起來有些內疚,提及話來彬彬有禮的少年內心到底裝了些甚麼?
因而他接著往下看:有一天,他的都城來了兩個騙子,自稱是織工,說能織出人間最斑斕的布。這類布不但色采和圖案都分外美妙,並且縫出來的衣服另有一種奇特的特性:任何不稱職的或者笨拙得不成救藥的人,都看不見這衣服。
想到這,楊振雲要將秦歌招到交大的設法又變得激烈起來,他真的太喜好這個少年了,他想助他在文學這條路上走的更長更遠。
就是用如許誇大的筆調開首,不但一開端就讓讀者對這個不稱職的天子的驕奢淫逸和傾慕虛榮有所熟諳,並且還順理成章勝利地推出了全部騙局。
“童話?行了,你先出去吧。”
“文章給我看看,如何?這麼早交卷,很有掌控啊?寫了甚麼?”楊振雲略微抬高了聲音問。
秦歌聞言有,些難堪的摸了摸鼻子,清算好東西,拿起答題紙往講台上走去。
來了!來了!莫名的,楊振雲有些鎮靜起來,他彷彿從第二段的最後一句話中猜到了甚麼,汗毛竟然不自發的立了起來,影象裡他已經好久冇有如許的感受了,鎮靜、等候、欣喜,就是之前他寫過批評的那些新人的文章也冇有給他如許的感受。
註釋天然冇的說,很出色,很風趣,而結局的想像也非常的符合邏輯。
大抵瀏覽了一遍,發明冇有錯彆字以後秦歌又想著提早交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