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辰可憑此和談每月向林媚兒索要必然的餬口費,但若在和談期間,葉辰若惹得林媚兒表情上有任何的不快,林媚兒可有權回絕付款。
葉辰說完,一樣是秀了秀本技藝臂上的肌肉,表示本身並不怕她。
林媚兒從沙發上站起來,捏著拳頭對葉辰狐假虎威,讓人感受不聽的話就會被她打一樣。
最要命的是,和談的落款處竟然標瞭然幾個大字,此和談畢生有效。
甚麼叫做碰到傷害就伶仃跑,我葉辰像是那種冇有信譽的人麼。
“葉辰你不簽和談是吧,那我隻要報警讓差人來把你趕走了”。林媚兒擺出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
“呸呸呸,誰要你庇護了,你連我都打不過還想庇護我,我隻問你,你到底簽不簽和談,不簽的話,我就用法律法度告狀你”。
一計不成,林媚兒又生一計:“葉辰,你既然口口聲聲說是我的保鑣,那你總得簽下一份和談書吧,不然的話,如果我碰到傷害,你不顧我安危趁機跑瞭如何辦”?
林媚兒提聲道:“在沒簽和談之前,你冇有任何身份,就是一個強闖民宅的強盜,我能夠打電話報警把你轟出去”。
聽到這話,林媚兒不樂意了,甚麼叫做不是我的下人,你葉辰既然是我的保鑣,那我天然就是你的仆人,而你則是我的部下,我叫你乾甚麼就乾甚麼。
因而為了證明本身的品德,葉辰雄糾糾氣昂昂的道:“這個你放心,我葉辰說會庇護你就必然會庇護你,有我葉辰在,就絕對不會讓你的生命安然遭到任何傷害!”
林媚兒倒不是有多不在乎那一百萬,隻是這下她感覺如果要辭退葉辰趕葉辰的話,恐怕是真的難了。
葉辰賣力林媚兒統統安然題目,如地痞騷擾,如暴徒威脅,同時如果林媚兒遭到欺負時,葉辰必須用生命保護林媚兒的安然,同時葉辰無權乾與林媚兒的私餬口。
甲方:葉辰乙方:林媚兒
如果換了平常,像葉辰如許不聽話的保鑣早就被她抄了魷魚,讓他捲鋪蓋回家了。
聽到這話,林媚兒總算是歡暢一些,暗覺這小子還算有點知己,不過想到葉辰信誓旦旦的話,心中不知如何的又是一陣不舒暢。
我的天,這是保鑣和談麼,這的確就是賣身契啊,並且是那種冇有一點人道和公理的賣身契。
林媚兒的話給葉辰的心靈一個不小的打擊。
葉辰深深的吸了一口氣道:“要報警你就報吧,不過林媚兒我提示一句,你老爹已經付出了一百萬給我,隻要你爹同意讓我走,我絕對二話不說頓時分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