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燦再次點竄了小說的第四個定律:
獄警給書冊換上《讀者》,《故事會》之類的封皮,然後就送到圖書室。
唐燦笑了笑。
自唐燦撞車事件後,《都會潛龍》隻點竄了一章,更新了兩章,那兩章還是在撞車的七天後更新的。
唐燦自語道。
如果書中人物在實際中冇法被作者察看到,那麼小說就冇法持續更新該人物的劇情,如果強迫更新人物不能企及的事情,就會有替代的人物呈現,近似的事情產生,並伴跟著滅亡。
當天夜裡南關嶺監獄真的產生了逃獄事件。
固然邏輯混亂人不對版,經驗惡霸也變成了殺死惡霸,但是又彷彿誤打誤撞都能另類銜接得上。
唐燦常日裡也會看一看辦理學、經濟金融、投資技能這些冊本,畢竟接下來白欽海即將收買企業,本身不能對辦理公司一竅不通。
……
但是。
“哈哈,看來你也是人不是神,隻要我在這監獄裡躲著,你就彆想更新。”
唐燦發明三個章節的共同點,每次實際違背了小說的設定,或者小說與實際產生了嚴峻的牴觸……
唐燦俄然有一種扳回“不平來找我”一局的感受。
對於奪走母親的性命,又給了本身一百億的《都會潛龍》,唐燦開初並不想與之為敵。
“為甚麼小少爺,明天你還焦急扣問甚麼時候才氣出去。”
寫完了定律,唐燦叫來了趙虎。
一百億換不回當初疲於奔命卻又安靜歡愉的日子。
唐燦最後提示道。
“不過外公叮嚀的事情要抓緊辦好,另有,我需求儘快打通和外界隨時聯絡的路子。”唐燦接著說道。
唐燦漸漸地點竄和寫下了小說的第四個定律:
就連獄警上班期間也不能利用手機,也製止帶任何通訊設備或者電子產品進入監區。
如果書中人物在實際中冇法被作者察看到,那麼小說就冇法持續更新該人物的劇情,如果強迫更新人物不能企及的事情,就會有替代的人物呈現,近似的事情產生。
唐燦有點兒懵逼,這個菜鳥和獄警變相上演了“獄中菜鳥受淩辱,扳倒惡霸謀逃獄”中的很多細節。
並且出了性命。
現在大師都玩暗的,就看誰先把對方找出來了。
但是跟著而後事情的生長,直到文雨熙及親生骨肉離本身而去,唐燦已接受夠了被小說所擺佈的餬口。
更新的章節是“獄中菜鳥受淩辱,扳倒惡霸謀逃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