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書中人物在實際中冇法被作者察看到,那麼小說就冇法持續更新該人物的劇情,如果強迫更新人物不能企及的事情,就會有替代的人物呈現,近似的事情產生,並伴跟著滅亡。
如果書中人物在實際中冇法被作者察看到,那麼小說就冇法持續更新該人物的劇情,如果強迫更新人物不能企及的事情,就會有替代的人物呈現,近似的事情產生。
趙虎點了點頭。
最後的“獄中菜鳥受淩辱,反殺惡霸謀逃獄”這章,本身冇籌算逃獄也冇禮服惡霸,成果保衛的獄警被殺了。
寫完了定律,唐燦叫來了趙虎。
點竄的那章,把“唐燦大鬨訂婚宴,喋血街頭失單眼”改成了“唐燦大鬨訂婚宴,飆車街頭釀大錯”。
“哈哈,看來你也是人不是神,隻要我在這監獄裡躲著,你就彆想更新。”
唐燦從速記下來小說的第四個定律:如果書中人物在實際中冇法被作者察看到,那麼小說就冇法持續更新該人物的劇情。
唐燦發明三個章節的共同點,每次實際違背了小說的設定,或者小說與實際產生了嚴峻的牴觸……
事情開端變得成心機,唐燦的第一反應便是,“不平來找我”冇法察看和體味到監獄裡產生的事情,冇法持續寫下去。
從犯人到獄警都看不出這有甚麼題目,大師都收了好處,固然違規,但也不是甚麼大的罪惡,莫不如順水推舟幫唐燦一個忙。
至於最體貼的《都會潛龍》,唐燦想了個彆例,讓人在內裡把小說的章節下載下來,列印成冊,然後再帶進監獄。
唐燦對外的解釋是,本身入獄前沉淪這本收集小說,欲罷不能,每天不追更新寢息食難安。
又過了三天,唐燦發明《都會潛龍》竟然更新了章節。
更新的章節是“獄中菜鳥受淩辱,扳倒惡霸謀逃獄”。
“為甚麼小少爺,明天你還焦急扣問甚麼時候才氣出去。”
自唐燦撞車事件後,《都會潛龍》隻點竄了一章,更新了兩章,那兩章還是在撞車的七天後更新的。
“重視,必然要保密!”
唐燦笑了笑。
被反殺的阿誰獄警,平時對犯人最為刻薄,犯人都稱他為“惡霸”。
唐燦有點兒懵逼,這個菜鳥和獄警變相上演了“獄中菜鳥受淩辱,扳倒惡霸謀逃獄”中的很多細節。
犯人獨一的文娛路子,就是看書,四大名著、名流選集、經濟科學這些書是能夠看的。
唐燦一共找了三十個有支屬的犯人,操縱他們家眷每個月來探監的機遇,讓家眷把書冊交給提早拉攏好的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