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打工妹生存實錄2:我是一朵飄零的花_第152章 黃色娘子軍(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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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姐和我說,她們既不是等車,也不是等人,她們是在拉客,也就是所謂的站街女。

這些站街女大多三四小我合股租一間屋子,共同分擔房租。常常一個姐妹在出租屋內裡,被一個陌生的男人身下撞擊,另一個姐妹則帶著彆的一個陌生男人在門表裡盤桓,等著內裡的事情結束。

我點點頭,不裝悶罐子車隻罰錢,這也是一種進步,不是嗎?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查察官:販夫走狗、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合法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都會,被餬口所迫,處置如許一份寒微貧賤的事情,餬口窘困,支出微薄。但他始終仁慈樸素,不管這個社會如何傷害他,他冇有盜竊冇有擄掠,冇有以傷害彆人的體例儲存。我在法庭上寂靜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小我賴以餬口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沉著和忍耐?

沙姐說這話的時候,我站在泥崗路上,望著天橋下邊的臭水河裡夾帶著渣滓的肮臟的泡沫,油膩地緩緩爬動,這臭水溝,象這個所謂國際化多數會的一道深深的傷口。我俄然想到,在當代漢語中,“圳”的意義為“深深的臭水溝”,遵循字麵意義的解釋,“深圳”就是“深深深的臭水溝”了?那麼,我們這些餬口在“深深深的臭水溝”的人,又如何能出汙泥而不染呢?

想到這裡,我不由歎了口氣,憐憫地說:“她們真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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