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打工妹生存實錄2:我是一朵飄零的花_第152章 黃色娘子軍(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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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尊敬的查察官:販夫走狗、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合法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都會,被餬口所迫,處置如許一份寒微貧賤的事情,餬口窘困,支出微薄。但他始終仁慈樸素,不管這個社會如何傷害他,他冇有盜竊冇有擄掠,冇有以傷害彆人的體例儲存。我在法庭上寂靜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小我賴以餬口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沉著和忍耐?

深圳的雞婆即妓女又被稱為“黃色娘子軍”,在深圳達十多萬。她們也分三六九等,這些站街女幾近是最低等的。她們大多邊幅普通,春秋也也遍及偏大,她們的每次價位是50―80元不等,偶爾有更多或更少。

在小市場逛得久了,我又發明一道異景。每當夜幕來臨時,泥崗路的每棵大大王椰下,都會站著一個女人,高矮胖瘦各不不異。要說她們是在等車,但她們並不在站台等車,車來了也不上;要說她們是在等人呢,但她們站得好久,並且也不成能每晚都在等人啊。

沙姐卻說:“竄改還是有的,之前抓到冇暫住證的,就裝進悶罐子車送進樟木頭挖沙子、扛木頭;現在冇居住證的,隻要罰錢便能夠走人了。”

冇想到,事情疇昔了兩年,暴力法律仍然冇有竄改,我但願不要呈現第二個孫誌剛,更不要再呈現第二個崔英傑!

這些站街女大多三四小我合股租一間屋子,共同分擔房租。常常一個姐妹在出租屋內裡,被一個陌生的男人身下撞擊,另一個姐妹則帶著彆的一個陌生男人在門表裡盤桓,等著內裡的事情結束。

沙姐和我說,她們既不是等車,也不是等人,她們是在拉客,也就是所謂的站街女。

當然,除了查居住證的,工商、稅務、環保、消防等等也會來查運營答應證,若冇有運營答應證,這些小攤販們一樣是人財兩空。

我點點頭,不裝悶罐子車隻罰錢,這也是一種進步,不是嗎?

她立決計識到甚麼,朝我翻了翻白眼:“這些都是老韓奉告我的,喏,你看,那不是她?”

沙姐卻說:“相對來講,她們還不算最不幸的,起碼還能租得下一間房為她們遮風擋雨。傳聞在南山區等很多處所,另有一些做母親乃至奶奶輩的人,她們的首要辦事工具是背井離鄉的流水線工人或修建工,以是免費更便宜,普通每次二十元。事情園地是公園旁的草叢、樹林,也真難為她們了,廣東一年四分之三熱天,也不怕蚊子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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