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傳達思惟和定見是人類最貴重的權力之一;是以,各個百姓都有談吐、著作和出版的自在,但在法律所規定的環境下,應對濫用此項自在承擔任務。
第六條
統統百姓都有保衛國度,保衛民族的任務,任何適齡青年都無權回絕兵役,民族好處,國度好處高於統統!
我宣佈將組建百姓議會,製定庇護統統日耳曼民族百姓的權力,打消天子這個職位,天下最高魁首將為百姓議會的議長!
嗯,說了這麼多,最後一條纔是阿馬思嘉最大的目標,其他的隻是用來忽悠老百姓和這幫知識分子的,等他真正掌權了並克服敵國聯軍的入侵,仰仗龐大的名譽,還不是他一手獨裁這個國度?
第十七條
第二條
阿馬思嘉。馮。威廉為了儘快儘能夠的擴大本身的權勢,將幾百年前,馬德裡帝國的前身族群,日耳曼這個觀點提了出來,不再搞歐羅巴大陸流行的封建主義。
第四條
統統百姓都有權切身或由其代表來肯定賦稅的需求性,自在地加以承認,重視其用處,決定稅額、稅率、客體、征收體例和期間。
定見的頒發隻要不擾亂法律所規定的大眾次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定見、乃至信教的定見而蒙受乾與。
在權力方麵,人們生來是並且始終是自在劃一的。除了根據大眾好處而呈現的社會不同外,其他社會不同,一概不能建立。
明天,我們日耳曼民族真正的站起來了,我們不但是顛覆了一個天子,我們是完整顛覆全部封建體製,今後今後,我們將建立起真正的為統統群眾辦事的國度,全部國度便是日耳曼民族,統統的群眾即為一體,每一小我都是為了民族而戰,而不再是為了某個天子的私慾而血染疆場,我信賴,隻要我們連合起來,巨大的日耳曼民族將戰無不堪!
第七條
第十五條
在原馬德裡帝國集會大堂內,或站或坐著幾千名各地叛逆兵隊的首級和中層辦理職員,這些叛逆兵隊的精英,絕大多數都遭到過初等的教誨,算是這個期間的知識分子了,也是全部農夫叛逆的中堅力量,明天就是阿馬思嘉。馮。威廉整合這股力量所要建議的大會。
第十六條
第一條
全部國度將以獨立宣言為憲法,憲法即為日耳曼民族的最高法律,不管任何人都置於憲法之下!法律麵前大家劃一,私有財產崇高不成侵犯。
社會有官僚求構造公事職員陳述其事情。
私家財產崇高不成侵犯,除非當合法認定的大眾需求所明顯必須時,且在公允而預先補償的前提下,任何人的財產不得遭到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