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行動很像職業的陸地盜墓者,但是其行動又是合法的,因為在公海中發明的出事船隻的資本,有相稱比例可覺得尋得者合法擔當。當然其資本是否來自公海,底子冇法考據。
這家企業屬於後者,既以當代沉船為首要目標,它有很多考古參謀,每一個工程都需求大量考古和陸地方麵的專家花兩年或三年的時候來完成,而他們的所得也非常豐富,以是具有大量的先進儀器和船隻。
我覺得他在開打趣,他無法的解釋道:“冇有體例,我們在那一帶的大範圍搜刮已經引發邊防的重視了,不得不做一下假裝,你放心,船上的設備已經是最早進的了,飛行絕對冇有題目。”
我莫名其妙,這個時候一其中年人走過來,問:“是不是吳先生?”
我掛掉電話,決定頓時就解纜,倉猝的清算了一下東西,便讓旅店給我預定最早去海口的班機票。我去過一次西沙,曉得如果要到真正的西沙群島的範圍,起碼要飛機,車,船三種交通東西一起瓜代上。
他們來找我的啟事,是三叔在臨解纜前,和他們說過,如果呈現不測,能夠打這個電話找我幫手。
來接我的人姓劉,他對我說,此次他們公司高層非常正視這件事情,因為與三叔一起失落的一小我,是一個高層的公子,而此次的項目又是在南中國海實施的,不能張揚,以是要尋覓官方人士。
我一聽他們自作主張,就感覺有點不舒暢,不過事關三叔的老命,我也冇彆的挑選,隻好嘟囔了一聲,背起行李跟他走去,到了船埠,他指了指一隻非常老舊的7噸鐵皮漁船說:“就是這裡,我們此次的配船。”
我非常利誘,說道:“船,開甚麼船?不是送我去賓館嗎?”
如許的企業分兩種,一種是打撈當代沉船,將尚未完整腐臭的船身崩潰拍賣,或者將獲得的資本出售,二是打撈當代的沉船,將上麵的古玩出售給保藏家或博物館。
而三叔為了儘快的找到阿誰海底墓**,以包管的情勢,向這個公司借用了設備與職員,並以這個公司的名義,派出了一隻五人的臨時考查隊。這本來是一莊很合算的買賣。冇想到船開出去才五天前,他們後勤部分與考查隊船隻的聯絡就間斷。
接下來的十幾個小時,我馬不斷蹄的趕路,也冇時候胡思亂想,隻是不斷的禱告,事情不要向最壞的處所生長。第二天中午,我的飛機到達海口,他們公司已經派了一輛車過來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