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_十一、李東明、苗凱、金子奇三選一(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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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應當是好玩的,我在北京也向來冇去過,因為冇錢。在高中更冇機遇去,每天兩點一線地上學回家,除了籌辦高考,恨不得連用飯的時候都冇有。此次我哥竟然腦筋開了竅肯帶我去看看,真是再好不過。好不輕易見到金子奇,我很怕和他說話一多就被我哥發明我們一向暗裡聯絡。我哥是個大嘴巴,萬一奉告我媽,又是一起身庭風波,我媽又該找藉口威脅我扣我餬口費了。酒吧人多,熱熱烈鬨地也省了多費唇舌,隻看著他們帥帥地玩耍就好。這天早晨,雪下得很大,我哥和金子奇陪著我坐了幾站公車去酒吧。我在馳念李東明的路虎。如果我夠有錢,我能夠和金子奇玩得更高興一點,可現在我隻感覺冷。金子奇和我哥正在熱烈地會商一場無關痛癢的球賽,敵手隊從主攻到後衛都被他們罵成傻逼。球賽真的是純男性荷爾蒙掌控的東西,大抵我天生隻合適碼字,連聽都懶得聽。

我沐浴扮裝的工夫,就聞聲這倆貨敲了能有十幾次門,就快被活活煩死了。好歹是半年以來第一次見金子奇,我把我獨一能上得了場麵的一步裙穿上了,就是在上李東明的車讓我出醜的那條。在我把頭髮吹成大卷的時候,我聽到我哥乾嚎著砸門:“都特麼快天亮了!你甚麼時候變這麼磨嘰的!!嗷!!!”我塗上口紅,終究能夠出門。一開門,我哥和金子奇在沙發上齊齊地瞪著我,半晌冇有人說話。我覺得我那裡穿錯了,回身回到屋裡又照著鏡子看了看。鏡子裡的我,和半年前絕然分歧了,那些皮膚的瑕疵在完美的底妝下消逝無蹤,眼妝微醺更顯眼波流轉,口紅色嬌卻不豔,融在團體妝容裡方纔好,頭髮翩軟疏鬆波浪而下,修身的一步裙在肥胖的身形上籠出了本應隻屬於女人的S曲線。我不再是阿誰隻會讀書的紮著小辮子的小女孩了,我是和琪琪一樣的美人了。我重新走出門,金子奇和我哥已經站起來,金子奇規複了嬉皮笑容說:“你這半年冇少捯飭啊!”我哥反身給他一拳:“我警告你!這是我妹!你小子不要動歪心機啊!”金子奇非常利落地反手把我哥撂倒在沙發上:“你妹咋啦!”我哥胳膊被製住,隻要叫苦連天的份,趕緊告饒:“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北京從冇這麼大的雪。路邊綠化帶裡的冬青都不見了,被蓋成一坨一坨小土丘。大雪擋住了以往街道上的泥汙水漬和滿地菸頭,這都會冰清玉潔得像個月上宮殿。金子奇礙於我哥,並不與我多說話,隻趁我哥不重視時向我眨眨眼睛。他還是一模一樣地帥,冇有任何竄改,如同這座城,安適清寡,統統的喧嘩熱烈都是不被影象的秋風落葉,自發得清閒罷了。很多年後,北上廣的一多量人挑選逃離北上廣,回到像小城如許的處所。我相反,我挑選來了香港。因為生於小城,善於小城,在這裡留下愛恨情仇,有過顧慮有過嫌棄,就了悟了統統的閒適和困頓。知之太深,冇有一絲妄圖,就再也回不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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